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2月20日至29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统计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9号)要求,组成检查组,对全区14个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抽查评定全部合格
经检查组抽查评定,柳州、北海、河池、南宁、梧州、钦州6个市的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为优秀,崇左、桂林、来宾、贺州、玉林、防城港、百色、贵港8个市为合格。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优秀的柳州、北海、河池、南宁、梧州、钦州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在2012年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时给予倾斜。获得表彰的市要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进本市耕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他各市要认真学习优秀地区经验,认真查找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更好地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二、2011年度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2011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耕地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11年末全区耕地面积达到442.14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我区2011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1.33万公顷多20.81万公顷,比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2011年耕地保护任务424.74万公顷多17.40万公顷,超额完成了年度耕地保护任务。
(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年末全区基本农田面积达到364.92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我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60.27万公顷多4.65万公顷,比年初下达的我区2011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62.83万公顷多2.09万公顷,超额完成了年度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11年我区建设项目没有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2011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行“先补后占”,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区全年经国务院、自治区和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共780个,建设占用耕地6661.0576公顷,全年共落实补充耕地6661.0576公顷,补充耕地项目全部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抽查的补充耕地均进行了正常耕种。
(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国家下达我区的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13466.7公顷(含奖励指标813.3333公顷、追加指标1926.666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9766.6667公顷、耕地5840公顷。全区全年共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3465.93公顷,农用地指标9766.67公顷,耕地指标5840公顷,分别占国家下达年度计划指标的99.99%、100%、100%,各项指标均未突破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国家下达我区2011年补充耕地计划为9830公顷,实际完成补充耕地10289公顷,完成国家下达年度补充耕地计划的106.47%。
在全面履行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耕地保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得到层层落实,耕地保护利用全面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二是耕地保护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耕地后备资源登记机制、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崇左市龙州县探索出鼓励农民自愿自发开展土地整治“小块并大块”模式。三是耕地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共投入34.5亿元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实施土地整治面积104524.67公顷,完成土地整治面积32700.07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73743.3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226.77公顷。四是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强力推进,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得到有力打击。五是耕地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三、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耕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压力大。我区荒草地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8%,可以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十分有限。而“十二五”是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桂西资源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加快建设,建设用地需求量将大幅增加,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土地整治项目进展较为缓慢。一大批土地整治项目未按计划开竣工。截至2011年底,全区2009年前批复项目的竣工验收率为75%,2010年批复项目的开工建设率为63%,2011年批复项目的开工建设率仅为42%。
(三)耕地保护机制有待完善。我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没有全面形成,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审计制等各项制度还需狠抓落实,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筹措、补偿标准等制度还有待完善。
(四)发展方式与节约利用的矛盾突出。我区长期以来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着用地方式粗放、浪费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现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难度很大。
四、抓好2012年耕地保护工作的要求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建设用地需求依然旺盛,用地供求矛盾仍然突出,耕地保护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保发展、保红线”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完成2012年度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一)提高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管理利用水平。全面完成全区不稳定耕地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任务,并纳入自治区“一张图”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大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推进不稳定耕地工程配套和确认工作,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压力。
(二)切实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编制土地整治规划,2012年底前完成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从土地整治项目论证、立项、招标、监理、监督、验收等环节入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质量管控,重点加大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报进度,努力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到2015年建成133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我区农田质量。
(三)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和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按国土资源部要求,开展全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全面整理归档现有农用地分等成果,做好与最新土地调查成果的衔接。
(四)全面推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龙州县引导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的经验,深入探索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增加资金补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措施,鼓励群众自发进行“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