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网站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2

各市(州)林业局、神农架林区管理局、厅直相关单位:

  2012年,国家林业局在实施中国林业网站群建设中,通过国家林业局信息办、林场和林木种苗总站将我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种苗基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网站纳入建设范围。目前已投资完成了我省257个林业单位(详见附件一)的网站开发和网站部署的设备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安排,报厅领导批准,定于2013年4月23日-27日在武汉举办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网站建设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网站群建设。建站模式、方法、特点等。

  (二)网站维护。详细讲解子网站维护方法,包括栏目设置、网站模板风格管理、后台管理等。

  (三)信息发布。对子网站内容发布、审核等进行培训,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类信息处理和加载方法等。

  (四)信息安全。详细讲解网站信息的保密、真实和完整性问题。

  二、参加人员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种苗基地等单位各派1名网站管理维护技术骨干参加。参加人员要求是掌握一定计算机知识、实际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的操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4月23日-26日,4月23日报到。培训地点: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培训对象为各市州(不含襄阳、宜昌市)、神农架林区及省直所属省级国有林场。

  第二期培训时间:4月24日-27日,4月24日报到。培训地点:湖北省林业厅培训中心(武汉市武昌彭刘杨路106号)。培训对象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种苗基地以及襄阳、宜昌市所属省级国有林场。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国家林业局和厅党组高度重视,刘新池厅长专门作出批示。因此,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参训人员安全、及时到位。此次已纳入建设而又未参训的,今后网站使用方面出现问题自行解决。

  (二)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报名。请各单位将所属林业部门的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后于4月19日下午5:00前报省林业厅信息办(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二)。

  (三)参训人员参加培训时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6)。

  (四)培训费每人1080元(其中:食宿720元,设备及场租费210元,资料及培训费150元)。人员报到后,培训费直接交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林业厅培训中心,由收款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五)本次培训由国家林业局信息办组织,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湖北省林业厅信息办、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林业厅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六)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结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林业厅信息办联系人:

     袁传武 027-51796202(传真) 13907185798

    E-mail:hbforest@sohu.com

     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

     周 成 027-59728508  15549440441

  湖北省林业厅培训中心联系人:  

     张 武 027-88872688  13971545270

   (本通知及附件请在湖北林业网站的公示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培训班通知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培训班报名回执

     附件3:自然保护区子站准备素材说明

     附件4:森林公园子站准备素材说明

     附件5:国有林场子站准备素材说明

     附件6:种苗基地子站准备素材说明

      附件7:第一、二期培训班交通示意图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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