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商务部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商务系统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1

  为深入分析当前生猪屠宰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加强行业管理和生猪屠宰活动监管工作,商务部决定召开全国商务系统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10:00-11:30。
  地点:主会场设在商务部2号楼12层西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到新疆分会场参加会议)商务主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商务部领导;商务部有关司局(办公厅、政研室、条法司、财务司、市场秩序司、市场建设司、商贸服务司、市场运行司、外贸司)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人员。

  三、会议议程
  (一)河南、江苏、北京、上海、宁夏商务主管部门发言。每家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增伟同志讲话。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同志主持会议。

  四、会议组织和报名
  (一)主会场。
  请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于2011年3月25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二)分会场。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将会议组织情况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参会人员名单于2011年3月25日17:00前传真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五、会场准备
  (一)3月25日下午13:00,进行主、分会场系统联调测试,各分会场技术人员应准时、全程参加。
  (二)3月28日上午8:00,会议召开前2小时,请各分会场技术人员就位,做好分会场各项准备,接受点名。
  (三)请主、分会场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就位,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各分会场摆放主要领导桌签。

  六、联系方式
  视频会议系统联系人:
  余 虹:13911663383
  果 帅:15901273102
  孙 文 清:15801296954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