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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标识与口号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1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在2010年10月正式启动的一项民生工程,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覆盖屠宰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等所有流通环节的追溯子系统,综合采用集成电路卡(IC)、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等采集、传递追溯信息,并通过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管理平台汇总信息、合成完整流通追溯链条,实现肉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2011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城市,将尽快形成一个初步的食品安全保障网络。

  为提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追溯体系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更广泛的认知、认同和认可,我们特举办“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logo)。

  (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宣传口号(slogan)。

  二、征集范围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国籍或注册地不限。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三、征集时间及公布结果

  1、作品征集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以投寄当地邮戳为准。)

  2、公布获奖作品时间:2011年6月将在商务部网站公布评选结果。

  四、基本要求

  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象征意义和引导公众积极接受追溯食品的感染力,突出体现民生工程、保障食品安全、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涵义

  (一)标识设计要求。

  1、总体上,简洁、大方、大气;风格上,自然、科技、寓意丰富、健康向上;

  2、构思精巧、色彩协调、创意独特;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具备足够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感染力,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3、设计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色调和构图的创作,并应提供有多种配色的方案供选择;

  4、标识设计应符合VI设计及推广应用要求,提供至少两款的应用设计方案。例:IC卡、指示牌等;

  5、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标识设计创意说明,设计应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6、中标作品请提交完整的、可用的图形源文件,以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二)宣传口号写作要求。

  1、口号要求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寓意丰富,健康向上。

  2、易懂、易记,易于让不同区域的受众人群理解,能够与公众产生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共识、共鸣。

  3、口号写作字数需在14字以内。

  4、口号写作应为原创作品,并附详细释义说明,口号应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五、投稿内容及方式

  (一)投稿内容。

  标识应征者须同时提交《“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口号应征者须同时提交《“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口号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口号及说明》3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标识和口号征集活动可同时参加,相关要求如下:

  1、“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征集活动报名表。(电子版下载附后)

  表中填写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递交的征集作品无效。

  2、“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征集活动应征承诺书。(电子版下载附后)

  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承诺书。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3、“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

  应征作品设计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范围:120mm×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应用印刷色注明CMYK色值。应征者需提供纸质作品,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存储为JPG或TIF格式。

  4、“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设计方案说明。

  应征者以A4规格纸张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

  5、“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口号及说明。

  应征者以A4规格纸张附上口号及口号说明。主要阐述口号的理念和含义,以简洁为宜。

  (二)投稿方式。

  1、信件邮寄:北京市朝阳区建外12号(外贸大楼)605中国市场秩序网收。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追溯标识应征”或“追溯口号应征”字样。

  联系人:杨冬联系电话:010-65681268转880

  2、单位投稿请注明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及相关业务范畴和相关业绩;个人投稿者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六、评选方式

  (一)专家评选。将邀请有关专家与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评选出候选标识和宣传口号各6个。

  (二)网上投票。通过网上投票,从候选作品中最终确定正式采用的标识和宣传口号。

  七、奖项设置

  (一)标识。

  被商务部正式采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贰万圆整),并获得由商务部颁发的采用奖证书。

  对未被采用的5个候选标识,确定为优秀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壹仟圆整),并获得由商务部颁发的优秀奖证书。

  (二)口号。

  被商务部正式采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伍仟圆整),并获得由商务部颁发的采用奖证书。

  对未被采用的5个候选口号,确定为优秀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伍佰圆整),并获得由商务部颁发的优秀奖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说明内容。

  (二)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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