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我部制定的《药品流通统计制度(2010-2012年年报和2011-2013年定期报表)》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正式印发实施。为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以及直报企业全面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统计制度,及时、规范地完成网上填报,保障药品流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决定举办第一期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培训班,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重点直报企业进行统计工作动员和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部署药品流通统计工作;
(二)讲解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及填报要求;
(三)网上直报系统操作培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2月24日下午报到,25日全天培训,26日中午(12点前)离会。
培训地点: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北京站下车可乘坐地铁2号线,北京南站下车可乘坐地铁4号线,至西直门站C出口出站))
电话:010-66180806
三、培训人员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管理的处级干部1名,相关行业协会、部分批发和零售直报企业各1人,共约400人。
请各地商务部门主管药品流通的处领导带队,组织好相关行业协会和部分直报企业报名参会。
四、其他事项
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交通费自理。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月22日中午前,汇总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将电子版反馈商务部。
联系人:市场秩序司 于志斌 裴建华
电话:010-85093332 010-85093328
传真:010-85093314
电子邮箱:yuzhibincn@163.com
peijianhua@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