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文件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川科财[2007]32号

发布日期:2008-02-21    浏览次数:2

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支持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使其成为实现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力量,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一是通过对未上市高新技术公司的培育,争取符合条件的未上市高新技术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上市;二是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制工作

  二、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工作

  (一)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工作。大力促进各高新技术公司立足实际,制定股份制改制工作计划;运用整体改制或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公司。

  (二)规范股份公司的运作。股份公司设立后,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使高新技术公司具备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主营业务突出、规范和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加大力度推进高新技术股份公司上市

  (一)制定上市工作计划。高新技术股份公司设立并规范运行后,要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上市工作计划。

  (二)打好上市基础。拟上市的高新技术股份公司要严格按国务院及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对股份公司上市的各项规定进行逐一对照检查,查找公司在设立和运行中存在的各种影响上市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弥补和完善,打好上市基础。

  (三)完成上市辅导。拟上市的高新技术股份公司制定上市工作计划后,要选聘信誉好、有实力、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尽快完成辅导期的相关工作。

  (四)抓好上市申报工作。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新技术股份公司,要按上市工作计划确定的路径和目标,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打好上市攻坚战,尽快在确定的目标证券市场上市。

  四、提高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和实力

  (一)制定上市高新技术公司做优做强的预案。各上市高新技术公司要认真研究自身优势、发展潜力和行业态势,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做优做强的预案,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提高上市高新技术公司质量。上市高新技术公司要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着力抓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运营透明度、加强对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上市高新技术公司质量和运行效率,提升上市高新技术公司的价值和市场形象。

  (三)增强上市高新技术公司实力。上市高新技术公司要通过再融资、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公司实力;在做优做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扶持和服务

  (一)省科技厅、四川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咨询,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工作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四川证监局积极督促进入辅导备案阶段的拟上市公司及其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上市要求完成上市辅导、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

  (二)四川证监局和省科技厅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组织外出参观等多种途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好政策咨询服务。四川证监局负责邀请交易所有关专家参与上述培训、座谈和推介活动。

  (三)对通过调查筛选出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厅将在重点研究项目、重点产品研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帮助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四)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省科技厅将对已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实行后补助扶持。

  (五)建立会商机制。省科技厅、四川证监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指导,沟通信息,加快高新技术公司的上市进程,促进上市高新技术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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