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1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3

  1—3月,随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主要表现为:一是开年以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累计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总量同比均不同程度上升,事故苗头呈多发势头,直接影响全市整体形势;二是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起数和伤亡人数上升;三是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部分控制指标同比有上升。

  一、全市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3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1起,死亡22人,受伤32人,直接经济损失278.6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14%、10%、129%和10%。

  (一)各主要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工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1—3月,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

  从事故原因看,“三违”和作业环境不良,仍然是造成事故频发多发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从发生事故企业类型看,个体私营经济类企业和小微企业发生事故较多。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1—3月,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起,死亡19人,受伤32人,直接经济损失118.4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9%、27%、129%和114%。

  从事故发生路段看,城区(郊区)附近发生事故较一般道路多。

  从事故发生的时段看,双休日、重大法定节假日和夜间发生事故较多且程度较为严重。

  从事故发生的性质看,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及“新手”判断处理应急情况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较多。

  3、未发生农业机械、水上交通、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分地区看

  随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3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34%、下降63%、上升33.3%、下降94%。其中:工矿企业未发生事故;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火灾事故11起,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水上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广水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起,死亡9人,受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42.1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50%、200%、284%、下降3%。其中:工矿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8人,受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17.46万元;火灾事故17起,直接经济损失2.67万元;水上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道路交通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起,死亡3人。

  曾都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1起,死亡9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44.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56%、持平、上升25%、下降47%。其中:工矿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8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95.52万元;火灾事故31起,直接经济损失3.68万元;未发生水上交通生产安全事故。

  经济开发区仅发生火灾事故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0.021万元;未发生工矿企业、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有大幅下降。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3月,全市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起,死亡3人,属广水辖区道路交通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虽同比持平,但今年省对市州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同比将有小幅下调,因此,形势依然严峻。

  (二)各类事故累计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总量同比均不同程度上升,有的统计类别上升幅度还很大,持续了去年同期的严峻形势。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不严格,在已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中,普遍存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差、安全设施设备老化、基础投入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等现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图形式,“隐患排查”整治搞表面,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工矿商贸事故中,“三违”生产和作业环境不良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三)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部分县市区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事故危害后果认识不全、不到位;对打非治违重视不力、不彻底;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准、不到位;下级应付上级督查的现象比较突出。

  四、下一步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对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用“三铁”(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来纠正“三违”,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二)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要盯紧小散远的私营企业,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打非治违”和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识,把此项工作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针对夏季季节特点,结合各行业(领域)特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防微杜渐。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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