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等3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的审核意见,经研究,认定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达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公布。有效期为自公布之日起三年。
附件: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第二批)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