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 员: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副主任、医改办公室
主任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钟会超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钟 兵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谢 东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韦纯良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甘 霖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芳源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艳阳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华钢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覃 武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缪剑华 广西科学院副院长、药用植物园
主任
朱 华 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全区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审批普查工作重大事项,审核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聘请全区中药资源普查技术顾问和专家;负责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沟通协调;督导检查各依托单位和试点县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甘霖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