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综合函〔2016〕265号
委有关处室局,各市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监测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府法秘〔2016〕25号)要求,经商省政府法制办同意,定于2016年5月18日-19日组织开展全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8日-19日(5月17日下午报到);
地点:合肥市电子工程学院科技交流中心(黄山路460号),酒店联系电话:0551-62200188。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5月3日,请通过法制监督平台资格认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
二、参加资格认证考试人员的条件
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可申请参加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聘用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不得参加资格认证。委无线电管理处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会同委人教处对申请参加资格认证培训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查,通过系统上传基本信息,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机构编制部门依托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库已实现编办法制办互联互通的地方,由省政府法制办直接审核)进行审查。
三、资格认证考试内容和方式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应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能力。公共行政法题库可在安徽政府法制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下载。
四、其他有关事项
1. 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人员需携带2B铅笔、橡皮,用于填写公共行政法律知识机读答题卡;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现场监考人员查验。
2.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省政府法制办(www.ahfzb.gov.cn)和省经信委(www.aheic.gov.cn)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省经信委依法核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经信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发文确认其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资格。省政府法制办据此直接制发行政执法证件,交由我委发放。
3. 培训、考试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省经信委联系人:王祖贵、马啸;联系电话:0551—62876652、62871863;电子信箱:275092145@qq.com;传真:0551-62876652。
省政府法制办(监督处)联系人:韩厚勇,电话(传真)0551-62691856。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