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内蒙古科技活动周暨全区第二十一届科普活动宣传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浏览次数:2

  关于举办2016年内蒙古科技活动周暨全区第二十一届科普活动宣传周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精神,2016年内蒙古科技活动周暨全区第二十一届科普活动宣传周将于5月14—21日在全区范围与全国各地同步举行。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举办科技活动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的重要举措。通过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教益的科技活动,对于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科技创新活动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动员全社会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筹划和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认真总结往届科技活动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到科技活动周中来。

  二、突出主题

  本届活动周以“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为主题,主要以创新引领为主线,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要联系我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充分展示重大科技创新成就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积极组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生产现场等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让更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有机会接触科技、体验科技;要推进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流动式科普设施重点向边远地区、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服务,满足广大农牧民对科技的迫切需求。针对食品安全、空气质量、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科普教育,促进公众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视频、动漫等现代传媒手段和方式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三、讲求实效

  坚持重心下移和服务基层的方向,面向百姓生产和生活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要针对不同人群,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的互动式、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公众踊跃参与;要进一步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突出行业特色和人才优势,广泛动员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参与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搭建各种科技服务平台;要策划组织一系列诸如科技列车赤峰行、科普微视频大赛、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科普作品征集、网络科普周、公众科学日、众创空间等富有影响和区域特色的重大科普示范活动,增强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使更多的公众在活动中长知识、强素质。

  四、方案报送

  为集成各地、各单位的活动资源,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3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申报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6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附件1)、《2016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同时将科技周活动实施方案、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和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起报送至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以便自治区统一向国家报送。

  五、活动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盟市、各单位认真总结,于5月26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6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6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于6月2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请及统计报表(见附件3、4、5)报送到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盟市限报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3名;自治区直属部门限报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1名。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宏波

  电 话:0471-6282124

  传 真:0471-6966388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

  联系人:刘先基

  电 话:0471-4811567

  传 真:0471-4811567

  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杨永义

  电 话:0471-6289937

  传 真:0471-6269020

  为便于工作联系,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普服务部,请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山丹街科技大厦1006室

  联系人 :文娟   姜瑞清

  联系电话:0471-5304648     传真:0471-5304648

  邮箱:nmkepu@126.com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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