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08-07-20    浏览次数:5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邮政办发[2007]10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邮市行业协会

(商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工作,促进我市行业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情况交流沟通,确保各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经研究,决定建立高邮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目标任务

  1、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赞赏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作用,努力建立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2、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我市产业特点,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行业协会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发展成长的规章制度。

  3、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新型行业协会,充实完善行业协会的相关职能,探索行业协会的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和健全有利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改革的管理体制。

  二、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全市行业协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行业协会发展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2、研究拟定和落实促进优势产业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发展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结合我市的产业发展目标,引导和支持全市行重点产业内龙头企业创建行业协会,推进现有行业协会的布局调整、优化和提升。

  4、组织指导全市重点产业行业协会组建方案的可行性认证。根据组成单位各自职责,依法对行业协会运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发改委、农工办、经贸局、外经贸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劳动局、工业总公司、商贸总公司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工商联参加。如会议议题需要,可通知其他部门派员参会。

  2、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或分管主任主持,发改委为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参会人员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3、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四、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联席会议办公室是全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2、根据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对行业协会发展改革的相关问题组织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参考。

  3、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和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通报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工作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对行业协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提出会办意见。

  4、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有关文件,编发会议纪要,开展行业协会业务培训和评优活动。

  五、 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也可以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动议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

  2、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需经联席会议审议和决定的工作任务;联席会议负责人决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和审批的重要事项;其他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

  3、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报请联席会议负责人审定后印发。

  附:高邮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工作网络表。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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