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阳光政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04    浏览次数:2

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各行办、协会、轻工联社:

  “阳光政务热线”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为宣传方针政策、展示部门形象、解决群众难题而开设的一个面向广大听众的窗口,是一项长期工作。省经贸委是上线部门之一,每年上线3次,为使“阳光政务热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阳光政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我委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阳光政务热线”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6月   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阳光政务热线”工作规范

  为使“阳光政务热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阳光政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我委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领导

  1、为做好“阳光政务热线”工作,省经贸委成立“阳光政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节目策划、播出安排、组织协调和有关事项的督办、上报、答复等。

  2、省经贸委“阳光政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组  长: 郭述禹

  副组长: 姜  奇 王法民

  成  员 :王兆春 邱青森 梁  涛

  办 公 室主  任: 王法民

  成  员 :吕奉文 王成义 冯其江

  办 公 室联络人 :吕奉文

  3、“阳光政务热线”上线人员组成:委主任、副主任、巡视员,委管厅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上线领导,陪同上线人员视节目主题情况从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中确定。

  二、上线主题和上线人员

  4、根据省“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组的安排,每期节目播出前40天,由“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向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上线安排意见,确定上线领导。由上线领导确定节目主题,指定陪同上线人员。

  三、上线材料准备

  5、“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根据节目主题内容,播出前30天,与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商定上线播出材料撰写事宜。承担材料任务的处室要在10个工作日内拿出初稿并交综合处,由综合处统稿后送办公室审稿,播出前7天呈上线领导审定。

  四、节目流程

  6、节目开播前10天,“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与省纠风办、节目组负责人联系播出事宜。向节目组介绍上线领导,本期节目主题以及有关方面的准备情况,听取省纠风办和节目组负责同志提出的意见要求。初步确定上线内容、形式、上线人员等事项,并将播出材料(初稿)交节目组。

  7、节目播出前2天,“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邀请省纠风办的同志、节目主持人和导播与我委上线领导及陪同上线人员见面,进一步落实播出事宜,并将上线材料稿一式5份交节目组、纠风办及有关方面。

  8、节目播出前2天,“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通知各市经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即时收听节目,保持电话联络,实施系统互动,随时准备解答热线听众提出的问题。各市经贸部门收听节目人员名单及联络电话表,于开播前一式5份送导播及有关人员。

  9、参加节目有关人员,开播前半小时到达省电台直播间贵宾室,与节目主持人进一步沟通情况,熟悉环境。随后由节目主持人带领上线人员进入直播室。

  10、节目进行中,“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人员协助导播筛选热线电话,防止不良电话切入直播室。

  11、节目结束后,“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人员对节目组提交我委限期办理的有关热线问题,认真核实后签收。

  五、节目热线问题办理

  12、“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收到节目组“热线问题督办单”后1个工作日内,将听众反映的热线问题批交有关处室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与热线听众取得联系,对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认真给予答复和解决,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纪检组。纪检组审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热线问题办理情况报告,上报省政府纠风办和节目组。

  六、工作要求

  13、根据省“阳光政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年度内上线2次以上情况下,委主要领导至少上线一次。

  14、节目上线的领导和同志,要把上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系统群众易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上线节目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节目顺利播出。

  15、节目上线领导和同志接听电话时,要热情诚恳地与群众对话,切忌居高临下,力戒官话套话。对群众反映的咨询、求助、举报和建议,能够直接回答和解决的问题,要当场回答和解决;不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作出承诺,下线后认真研究解决;遇到属于市经贸部门管理的事项,随时连线市上线负责人给予解答;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解释清楚。

  16、“阳光政务热线”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阳光政务热线”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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