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18    浏览次数:3

 转发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

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流通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搞好市场监测。各市要积极扩大监测范围,把重点流通企业、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和“万村千乡”工程承办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加强调度,每日了解本地奶粉市场销量、价格、库存等情况,及时发现市场波动。各市要按照商务部制定的附表内容,认真填写,每日下午15点前报省经贸委流通运行调节处(传真:0531—86062848、0531-86907276、0531-86902063)。

  二、做好市场供应。要根据质检部门确定的安全奶粉名单,加强牛奶货源组织,突出抓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供应,保障奶粉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三、确保市场稳定。各市要督促流通企业对查处的“三鹿”奶粉及时下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退货要求。要搞好宣传引导,增强居民对乳制品质量信心,促进消费,确保市场稳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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