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发展高科技、高收入的外向型出口农业 以色列建国后曾追求实现粮食等农副产品的自给,忽视了自然资源条件恶劣的现实,结果是农产品长期大量进口,财政负担沉重。20世纪70年代后,政府及时改变了发展战略,对农业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较大规模地缩减粮棉的种植面积。谷物播种面积由70年代末的12万公顷下降为90年代中的10万公顷,2000年进一步下降,降为5万公顷。棉花播种面积由80年代中期的6万公顷降为90年代末的2万公顷。同时加大了适宜本国气候条件、经济收入高的出口产品,如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和畜产品。这种调整弥补了自然资源的先天不足,发展了优势产品,由出口带动了农业的发展。
2.积极发展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过去,农业是基布兹、莫沙夫的惟一经济来源。经过多年的调整,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第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农村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基布兹既涉及食品加工、轧花、纺织品、木制品、橡胶制品、建材、纸张等传统行业,也涉及光学设备、高级灌溉系统、农业机械、电子装置等现代行业,还进入到生物化学、微生物、生物工程等新兴行业;商业、服务业也得到发展,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社员”已占总就业人数的80%。
3.将节水、改造沙漠、培育适合本国自然条件的农畜品种等作为农业科研重点 以色列农业和自然条件很差,缺水、干旱、沙漠化,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但通过采用先进的农业灌溉技术和建立发达的灌溉系统,使其耕地的大部分实现了水利化。在农业技术体系中,灌溉技术始终居于核心地位。灌溉技术的推广,不仅大量节约了农业用水,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也节约了成本,增加了农业收益。此外,在沙漠改造、培育特色农畜品种、利用太阳能、农畜产品高产和高速繁殖、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也重点投入了人力、财力,对成就如今高度发达的农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4.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教和推广体系 全国共有30多处从事农业科学研究的单位,大体分为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2类。第一类是以基础性、宏观性的研究为主的机构,如戈尔登农业自然及基尼烈河谷研究所、农业经济研究中心、维氏光合作用研究所、植物研究所、动物研究所、以色列生物研究所、海洋湖泊研究所、灌溉排水研究中心、土壤和水分研究中心等;第二类是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的机构,如大田作物与园艺作物研究所、纤维研究所、土壤侵蚀研究所、肥料和土壤研究中心、农业工程研究所、农产品工艺与贮藏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科亨’’生物防治研究所、 “基姆龙”兽医研究所、鱼产品研究所、鱼病研究所、林产品研究所等。这些农业研究单位主要由农业部管理,其经费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其他渠道,如农业生产者组织、技术成果转让、国际合作基金等。另外,还有地区性研究开发机构,如约旦河谷研究与开发管理局、布劳斯坦沙漠绿化研究所等。不少大学也设有一些专业性研究单位,如特拉维夫大学设有高产作物研究所,希伯来大学有机化学部附设自然物质研究所、生物防治研究中心、环境研究和管理中心,内格夫本·古里安大学有沙漠研究所等。
农业教育方面,在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设有农学院,下有 12个系,附属4个研究实验中心。此外,有罗氏农业工程学院。在培训推广方面,设有鲁平培训中心和戈尔加麦尔山国际培训中心等,为发展中国家培训推广人员和推广实用技术。农业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局专司农技推广,负责收集、核查和分析农业科研成果,并及时传授给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农技推广是政府承担的一项重要公共服务,是免费的,所需经费绝大部分由财政拨付,少量来自农业生产者组织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