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商务部2008年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5    浏览次数:2

鲁经贸函字[2008]187号

  关于参加商务部2008年第四期华东片区

  (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流通主管部门:

  按照商务部实施“人才强商”工程的要求,从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一遍。2008年8月,商务部人事教育劳动司印发了《商务部人事司关于举办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的通知》(商人教函[2008]222号),定于2008年9月23日至26日在济南市举办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部分市负责内贸工作的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由省经贸委人事处、培训处处长带队参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采取学习、研讨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我国经济环境和商务工作形势,商务理论和商务知识,商务重点工作介绍和政策宣讲。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23日至26日,9月22日报到。

  地点:山东省珍珠泉宾馆(济南市院前街1号),电话:0531-86096699。乘车方式:从火车站乘3路公交车到贵和购物中心下车北行200米;从飞机场乘巴士到终点站玉泉森信大酒店北行500米。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所需培训、食宿等费用由商务部承担,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其它事项

  请有关市经贸委(经委)于9月20日前将本部门参训人员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至山东省经贸委培训处。

  联系人:李文佳

  电话:0531-82769023 82769274

  传真:0531-82769023

  附件:1、2008年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08年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00八年九月十二号

  附件1:

  2008年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序 号

  单位

  名 额

  1

  济南贸易服务局

  1

  2

  青岛市经贸委

  1

  3

  淄博贸易服务局

  1

  4

  东营市经贸委

  1

  5

  烟台市财贸办公室

  1

  6

  潍坊市贸易局

  1

  7

  济宁市经贸委

  1

  8

  日照市服务业办公室

  1

  9

  德州市财贸办公室

  1

  10

  滨州市服务业办公室

  1

  11

  枣庄市经贸委

  1

  12

  临沂市经贸委

  1

  附件2:

2008年第四期华东片区(内贸)地市级商务局长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

  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是否接站

 

车次

 

备注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培训班 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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