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2-24    浏览次数:0

沪府〔2014〕16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浦府〔2013〕157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修改》”),具体批复如下:

  一、要发挥浦东新区在改革开放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在实现“四个率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在建设“四个中心”中的核心功能作用,推动浦东新区新一轮区域功能开发,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结构,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浦东新区“二次创业”的新跨越。

  二、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31平方公里以内。其中,集中建设区规模815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建设用地规模约739平方公里。要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5684公顷(53.5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少于26800公顷(40.20万亩)。在此基础上,预留基本农田机动指标600公顷(0.9万亩),用于规划未精确落地的建设项目。

  四、要严格落实集中建设区外减量化任务。到2020年,浦东新区集中建设区外减量化任务为80平方公里。规划实施期间,要通过编制新市镇总体规划、郊野单元规划等规划,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平台,集聚相关政策资源,推进农村地区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

  五、要认真落实各镇主要规划指标,分别为:

  川沙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44.53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34.12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74公顷(3.86万亩),耕地保有量3032公顷(4.55万亩)。

  祝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97.9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88.05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88公顷(4.93万亩),耕地保有量4436公顷(6.65万亩)。

  老港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8.8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14.02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13公顷(4.37万亩),耕地保有量1724公顷(2.59万亩)。

  南汇新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89.6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82.24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51公顷(2.33万亩),耕地保有量2990公顷(4.48万亩)。

  书院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7.6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12.66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70公顷(3.71万亩),耕地保有量2843公顷(4.26万亩)。

  宣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8.8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13.52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70公顷(2.21万亩),耕地保有量1846公顷(2.77万亩)。

  周浦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6.6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24.31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9公顷(1.21万亩),耕地保有量1387公顷(2.08万亩)。

  唐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3.85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23.35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0公顷,耕地保有量337公顷(0.51万亩)。

  大团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2.9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5.28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296公顷(3.44万亩),耕地保有量1896公顷(2.84万亩)。

  康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1.9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30.35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6公顷(0.23万亩),耕地保有量605公顷(0.91万亩)。

  惠南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8.0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33.31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99公顷(2.10万亩),耕地保有量1795公顷(2.69万亩)。

  新场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6.1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11.60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23公顷(3.48万亩),耕地保有量2414公顷(3.62万亩)。

  航头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4.1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19.57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24公顷(3.04万亩),耕地保有量2573公顷(3.86万亩)。

  万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9.27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5.9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14公顷(1.52万亩),耕地保有量1260公顷(1.89万亩)。

  曹路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8.8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25.29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32公顷(0.95万亩),耕地保有量1280公顷(1.92万亩)。

  张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5.00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规模34.5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9公顷(0.15万亩),耕地保有量409公顷(0.61万亩)。

  六、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以“三线管控”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提高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规划、郊野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指导作用,并加强对《规划修改》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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