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08年征兵工作政策

发布日期:2008-10-21    浏览次数:2

  记者20日从国防部征兵办获悉,2008年兵员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按照我国现行的兵役法律法规,以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为兵员征集对象主体的征兵工作已经延续多年,对在校学生则予以缓征。这次调整后,2008年冬季兵员征集对象主体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 普通中专、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但不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2008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08年夏已毕业的学生,还包括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正在实习,有参军意向的2009年毕业生。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统计,我国2008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已达500多万人,各级各类院校男性毕业生(扣除高中毕业升学人数)近千万人,受到正规专业技能训练的青年越来越多。考虑到高学历兵员普遍存在视力偏低、年龄偏大的问题,2008年的征兵体检标准在保持特殊岗位人员标准不变的基础上,也有所调整。对陆勤岗位高中以上学历青年的视力标准进行了适当放宽,规定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在征兵年龄上,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为了能征集到更多的优秀青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开辟了被称为“三个优先”的征兵“绿色通道”: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