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水质 卤代乙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卤代乙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4年6月27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利飞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03308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周羽化 戴天有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632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卤代乙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卤代乙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单体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单体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气象科学院农气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天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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