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科技部制定并印发了《管理办法》。
问:什么是生产力促进中心?
答: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问: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功能和业务范围?
答: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在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桥梁,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主要业务是:
(一)信息咨询。提供政策法规、技术成果、产品供求、知识产权、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提供技术、管理、融资、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等咨询服务。
(二)技术支撑。提供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开发及推广、技术转移、产品检测、中间试验等方面服务。
(三)培训交流。提供技术、管理、贸易、财务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企业参加洽谈、展览及国际交流等活动。
(四)孵化培育。提供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等服务,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贸易代理等专业化服务。
(五)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问: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答:作为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中介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自1992年7月成立以来,逐步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成长,并作为科技中介机构的骨干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十五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生产力促进事业蓬勃发展。一是规模迅速扩大。目前,总数已达1331家,居世界同类机构第一,从业人员达16000余人,实现服务收入17亿元,服务企业总数9.03万家。二是管理日趋规范。科技部印发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实施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绩效评价,实现了动态管理。制定和贯彻服务标准,全面推行生产力促进中心参加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是服务业绩显著。2006年累计为企业提供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12万项次,提供信息3066万条,培训人员132.7万人次,为企业引进境外项目1158项、境外资金25.4亿元。
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具备哪些资格?
答:示范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注册、独立运行2年以上,且名称中必须含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称谓;
(二)发展战略科学,机构设置合理,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年度监督审核;
(四)具有较为完备的服务条件和设施,自主支配的办公场所、设施及设备能够满足为企业服务的需要;
(五)服务能力强,具有稳定的企业服务群体和比较显著的服务业绩;
(六)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和学识水平;
(七)从业人员中获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占70%以上。
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申报和认定程序
答:符合条件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行业科技行政部门,由其择优推荐;科学技术部组织绩效评价和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进行认定,予以公布。被认定为示范中心的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
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整体情况?
答:目前,全国共有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125家。截至2006年底,示范中心从业人员总数达550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7.3%;获得学士学位以上占总人数的59.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占总人数的54.9%。示范中心资产总额29.34亿元,流动资产总额11.26亿元。技术装备总台数18772台,服务总收入9.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