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1    浏览次数:4

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省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增强能源的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年12月8日

  近年来,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为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增强能源的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我省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新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核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配套产业,是指围绕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利用,进行相关配套装备、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等行业。近年来,新能源对缓解能源日趋紧张的局面、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及其配套产业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都将其纳入能源发展的战略强力推动。

  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经过多年发展,我省新能源配套产业已初具规模。我省有丰富的新能源资源。风能资源年可开发总量约8.8万兆瓦;全省近三分之二的面积年日照时数超过2200小时,具备大范围利用太阳能的自然条件;3000多公里海岸线蕴藏丰富的陆上和近海风能以及潮汐能、波浪能、洋流能等海洋能资源;地下3千米以内可利用地热资源量,相当于100亿吨标准煤的热量,进行产业化开发的潜在价值巨大;核电项目已经启动。截至目前,全省新能源配套企业已达100余家,工程技术人员近3万人,正逐步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配套日渐完善、领域加速拓展、产品不断丰富、市场结构趋优的新能源配套产业体系。以太阳能热水器、光伏电池为主的太阳能利用装置生产企业53家,太阳能热水器产能已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居全国之首;发电机、塔筒、叶片、输变电等风力发电装置基本形成配套能力;核电安全壳、结构模块、主回路管道、阀门及其自动变配电调度装置等核电配套产业初步形成;生物质能发电锅炉、地热利用空调系统等一批新的增长点蓬勃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新能源及其配套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产业整体实力不强,市场发育不成熟,对外依存度高,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等问题。一是产业规模小。现有企业平均资产仅有6.2亿元,企业规模不是很大;部分配套企业数量不多,风电整机生产能力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风电市场需求。二是产品层次低。目前,全省新能源配套产业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应用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材料等主流产品比较少。三是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是制约配套产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认清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紧迫感,加快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

  二、明确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用能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装备制造业强省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市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宏观引导,加快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再上新台阶。

  (二)原则。

  1、坚持重点提升和全面发展相结合。立足我省现有新能源配套产业基础,集中优势力量,巩固和发展现有重点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托重点工程,选择重点领域研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的装备和产品,加快实现新能源配套产业的全面发展。

  2、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相结合。着眼于前沿领域,以我为主,高起点引进,引学研并举,重在吸收、研究再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新能源配套产业的技术水平。

  3、坚持发展整机与产业配套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新能源利用的整机产品生产企业与配套产品企业以及科研单位的合作,以整机带配套,提高成套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利用的成套装备。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新能源配套产业基本形成620亿元的总体销售规模。各行业中,核能配套产业20亿元;太阳能配套产业370亿元,其中光热利用180亿元,光伏利用190亿元;生物质能配套产业36亿元,其中农林资源利用24亿元,城市和工业有机废弃物利用12亿元;风能175亿元;氢能3亿元;地热能8亿元;其他配套产业8亿元。

  三、突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根据我省新能源配套产业的基础和新能源利用的发展趋势,今后,我省应重点围绕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的利用发展配套产业。

  1、核电配套产业。核岛部分,扩大主管道和核电阀门生产能力,进行压力容器、传热管、主泵、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稳压器的研发生产。常规岛部分,加大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力度,开启核动力汽轮机生产步伐;借鉴国内其他核电站成功经验,实现电气和仪控板卡系统备件国产化,加大自主研发和设计,逐步向先进数字化主控系统过渡。辅助起重设备部分,引导支持我省实力发达的装备制造企业,做好反应堆厂房、门式起重机区、核燃料厂房、核辅助厂房等辅助起重设备的生产工作。

  2、太阳能配套产业。着力提升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光热利用方面,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现有的太阳能热水器及其真空集热管、太阳能镀膜管、单晶硅棒、高硼硅玻璃管等配件水平档次。光伏利用方面,加强与国际大公司合作,提升多晶硅生产技术研发水平,生产高性能太阳能电池、LED灯具等;提高还原炉效率,增强大型原料合成及提纯能力,提高副产品回收系统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为实现大规模并网光伏发电打下原材料及技术基础。

  3、风能配套产业。在现已成熟的技术基础上,加快提高风塔、风机、叶片的生产能力步伐;加大研发力度,逐步研制风机偏行系统与控制系统,提高大型风机发电效率。

  4、生物质能配套产业。稳步提高生物质固体燃料压缩成型设备、输送设备、生物质能发电用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组等装备,重视发展以木薯、甘薯、甜高粱等为原料的燃料乙醇技术,以及以小桐子、黄连木、油桐、棉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技术。

  5、其他配套产业。地热能,提高地源热泵空调的产能及水平,注重对地热能的分层次开发利用,根据水温与水质的不同,形成供暖—洗浴—游泳—养殖(种植)一条龙式综合利用方式。氢能、海洋能,重点发展商用技术,渐次大规模推广使用。

  四、完善政策措施,保障新能源配套产业加快发展

  1、优化新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环境,开拓配套产业发展空间。提高新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水平,是发展壮大新能源配套产业的前提。各地应以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指导,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支持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提高参与新能源研发、生产的企业盈利能力,增加企业投入新能源配套产业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管理、公众参与与社会制衡相结合的新能源立法及执行机制,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开辟配套产业的发展空间。

  2、提升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水平。以企业为主体,着力推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活动,鼓励采取技术入股、作价出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与国际新能源配套产业的企业、科研机构的合资合作,加快技术引进,强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提高新能源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

  3、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提高省结构调整资金向新能源配套产业项目投入的比重,各地应加大对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能源配套产业,推动新能源配套产业的快速发展。

  4、进一步发挥政府组织和部门协调引导作用。加快新能源配套产业发展,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和行业协会的中介引导作用必不可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在产业布局、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组织和引导;加强信息产业、机械、轻工等部门的指导协调,在工程建设、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搞好服务,建立起政府、部门、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提高新能源配套产业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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