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环发〔2008〕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和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加快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全局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充分认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要积极为环境监测工作创造条件,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保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人、财、物方面对监测工作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部分环境监测站“以副养主”和工作“错位”的现象。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和定位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各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细化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职责和义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不断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环保中心工作的能力。上级环境监测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强化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各设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三级站的业务指导,加快形成统一高效的全省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合力。
全省环保系统要以“集中有限财力,坚持功能建站”为宗旨,以全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全国领先为目标,按照“做强省级站、配全市级站、配套县级站”的原则,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根据国家和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功能定位,实现监测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做强省中心,围绕建成国内一流环境监测机构的目标,着眼于做强做大,加快把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成为全省的环境监测网络中心、应急监测指挥中心、技术中心和培训中心。要配全市级站,全面加强市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持久性有机污染、金属形态、生物毒性等复杂疑难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要配套县级站,将县级站作为市级站监测能力的补充和延伸,着重加强监测能力配套建设,使其能承担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并在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中发挥先头作用。
三、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拓展环境监测领域
要以及时说清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标,加快建立功能完整、运转高效的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当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管理需要设定、调整所辖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一步提高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要立足监控环境安全,构建完善的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和自动监测网络;围绕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污染源废水和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构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配合生态省建设,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的卫星遥感技术,建立生态遥感监测网络。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拓展环境监测领域。要根据“811”新三年行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提高饮用水源地生物监测能力。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有关要求,积极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主动承担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业务。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要积极落实企业污染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我省环境监测技术优势,大力开展污染源监测。要按照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监测证制度,提高监督性监测的时效性和突击性,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构建先进的环境应急预警和响应监测体系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应急预警和响应监测体系,作为我省环境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建立并完善以11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应急监测分中心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制定全省环境应急监测培训计划,对各级监测站应急监测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各市级监测站要制定辖区内的应急监测演练计划,并根据本市《应急监测预案》定期实施应急监测演练,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多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我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预警作用,尽快形成以自动监测监控为主要手段的自动监测体系,确保数据合格率、质控合格率均不低于80%。要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等关系民生重点领域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开展全省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危险源调查,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品信息库、危险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固体废物应急监测信息平台,及时、准确预测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为及时妥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五、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监测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报告制度、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监测质量考核制度,将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贯穿于日常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加强对监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站管理体系文件,并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切实加强对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合格证考核制度》的要求开展各级监测站的合格证考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省环境监测中心要不定期对下级站进行质控考核,组织各站之间开展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交叉检查。设区市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好对辖区内县级环境监测站的质控考核工作。
六、加快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全省监测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全省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环境监测信息的安全、可靠、及时传输。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以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以及自动监测等为数据源的环境监测信息采集系统。以先进的数据库、联机分析处理、数据挖掘等技术为依托,建立健全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库。要依托现有光纤传输网络,加强各级站的网络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畅通的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在各级环境监测站之间建立以全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和GIS数据为基础,以语音、视频传输为途径的全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会商平台。加快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工作,为公众及时了解环境质量提供方便、快捷的途经。
七、扎实开展监测科研,大力培养监测人才
各级环境监测站,特别是省、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要结合环境质量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工作,通过科研促进监测机构技术水平的提高,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监测服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科研工作。要制定内部科研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勇跃地开展各种监测科研工作。
人才是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关键,必须大力加强环境监测人才的培养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监测人才培养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实施环境监测人才计划,建立监测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人才与队伍的管理,严格把好各级监测机构新进人员准入关,保证新进人员符合环境监测专业素质要求,形成科学的环境监测人才任用制度。要加强监测站上下级的双向交流制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尽快提高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全省环境监测人才培训中心,要根据需要加强全省各类监测技术、质量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