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工商局、中小企业局: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4号)要求,定于4月下旬在全市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暨小微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1日至27日。
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举行2015年全市民营企业暨小微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区县(自治县)同时启动招聘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定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贫困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高职学生、“两后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求职者。
(二)以小微企业、重点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盟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等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筹划准备阶段(4月19—2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教育、工会、工商联、工商、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统筹安排部署活动内容。
2.收集岗位信息。各区县(自治县)要深入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重点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盟企业、住宿餐饮等民营企业,积极收集各类企业真实有效的空岗信息,重点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岗位,并通过“重庆就业网”、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
3.广泛宣传动员。各区县(自治县)要深入工业园区、高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本次招聘周活动,确保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及时了解招聘时间、地点、岗位信息等内容,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27日)
1.组织多种招聘活动。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集中举办民营企业暨小微企业招聘会,结合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需求,组织企业深入高校、街道(乡镇)、社区(村)举办专场招聘、综合招聘等活动。结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活动,依托“重庆就业网”同步开展网络招聘活动。
2.提供就业创业指导。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对2015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定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贫困高校毕业生等各类求职者提供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分类开展政策解读、观念指导、创业支持等服务。结合招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应提供形势分析、岗位设置、招聘条件、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3.开展劳动维权服务。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优先提供服务。
4.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在招聘会现场和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展示技能培训和创业成果,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为有委托培训意愿的企业和培训需求的求职者提供各类职业培训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求职者提供各类创业培训服务。
5.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小微企业等宣传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措施。向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宣传社保补贴、求职补贴、小额担保贷款、泛海扬帆项目、职业培训等政策措施。
(三)回访总结阶段(4月28—30日)
1.开展跟踪回访。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的各类企业和自主创业的求职者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仍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参加定制服务计划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根据其招聘求职需求,在后续日常帮扶工作中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开展总结分析。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要对照活动方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工商、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招聘会和岗位信息,并按要求上报和发布。
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和全国公共招聘网的招聘活动。
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协同做好宣传工作。
工商联要积极发动民营企业参加招聘周活动,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特别是会员企业和历届受到全国表彰的企业)岗位信息,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汇总上报。
工商、中小企业局要积极发动小微企业参加招聘周活动,收集和整理小微企业岗位信息,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汇总上报。
(二)做好安全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活动前要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活动中要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按时上报情况。各区县(自治县)要做好情况收集和分析,及时组织媒体对招聘周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工会、工商联、工商局、中小企业局于4月17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于4月29日前汇总招聘周活动情况,上报活动总结和《2015年民营企业暨小微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 周方燕 88633778
电子信箱:jyjsck67510722@163.com
市教委 廖翔 88517395
电子信箱:191972374@qq.com
市总工会 陈振中 63857064
电子信箱:21583147@qq.com
市工商联 陈洪 67511008
电子信箱:308492531@qq.com
市工商局 陈春宏 63050327
电子信箱:41204594@qq.com
市中小企业局 王德斌 67129673
电子信箱:1016662383@qq.com
附件:2015年民营企业暨小微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