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全国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无锡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无锡市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行动纲要(2008-2009年)》,现就下一阶段全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经验交流会和全市体制创新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务求实效。要紧紧抓住文化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新闻单位宣传与经营“两分离”改革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事权明晰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形成文化产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和完善市级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文广新局、市文管中心和市广电集团要不断探索实践,找准各自的定位,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处理好工作交叉,防止工作缺位、越位,把该管的事项管好,把该办的事项办好,做到事权清晰、职责分明、运转顺畅。市文管中心要强化市级办文化和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的功能,积极努力在文化演艺、文化旅游、艺术培训、文物和工艺美术品营销等方面形成文化产业拓展能力。江阴、宜兴两市要积极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抓紧完成广电部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归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组建文广新局的工作;同时,整合行政执法力量,组建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二)推进新闻单位宣传与经营“两分离”改革
按照“资源分离、机构分设、人员分开、管理分类”的要求,市广电集团、报业集团要抓紧完成宣传与经营“两分离”改革。改革的内容是:广播电视频道、频率、报纸、刊物、新闻网站等宣传资源,继续实行事业体制,履行党和人民喉舌功能,做好新闻宣传,把握舆论导向;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出版、发行、传输网络、文体娱乐类节目制作、影视剧制作等产业经营性资源,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成为企业主体,进行市场运作,为主业服务。宣传与经营 “两分离”后,集团继续实行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党委行使最高决策权,包括媒体管理、舆论导向、干部任免、经营发展等重大问题决定权。建立集团理事会议制度,聘请相关部门领导、业内专家、社会人士建言献策,在集团党委领导下为事业、产业发展和建设提供咨询。宣传上设立编委会,实行集团党委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单独设立(为正处职),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经营上组建广电、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广电、报业集团剥离出来的经营性资产经工商注册设立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市场化运作。公司章程经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文资办”)批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2008年内完成广电、报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实行新闻采、编、播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分开,并于2009年正式运营。江阴、宜兴两市也要认真调研,积极准备,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新闻单位宣传与经营“两分离”改革。
(三)着力推进国有文化单位资源重组
积极整合演艺资源,优化院团结构。以无锡市歌舞团为主体,整合滑稽剧团、评弹团、文化艺术学校及相关场馆等资源,进行资源重组,2008年内完成无锡歌舞剧院组建,2009年上半年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无锡歌舞剧院按照文化部关于“国家重点艺术表演院(团)”的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力争获得“国家重点艺术表演院(团)”和“国家舞剧创作基地”的牌子。成立文华演艺公司,负责开展歌舞剧院的演出业务活动,以剧目、项目为主体整合资源,推进文艺演出市场化的步伐,加大市场营销力度,逐步扩大市场化份额。
鼓励国有文化单位相互参股、资产重组,以及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发展,推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发挥国有文化单位投融资平台作用,做大做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在文化事业单位有步骤有重点地试行理事会管理制度。市文管中心所属艺术院团在2009年一季度全面建立理事会制度,按照现代事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四)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
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用人制度改革,推进用人机制的转换。在收入分配上,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公共文化产品实行政府采购的方式,从过去的“养人”转变为“养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捐赠和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五)稳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根据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要求,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逐步改制,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研究同意,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转为企业,享受中央、省、市规定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人员分流安置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事转企改革的当年作为改革时点执行相应的配套政策。抓紧推进无锡对外图书交流中心事转企改革,2008年底完成事转企改革方案制定和报批,积极协调相关政策措施,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实现单位性质转变和劳动关系转换。
(六)积极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新体制
市文资办要按照有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有利于激发经营管理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国有文化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广电集团、报业集团、文管中心的重大投融资项目、国有产权交易等实施规范有序的监管,保证公益性国有文化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对广电集团、报业集团、文管中心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登记,为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摸清家底、打好基础。进一步完善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使综合绩效考评结果科学客观地反映文化单位发展状况,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江阴、宜兴两市要参照无锡模式组建文资办,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制度,实施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三、组织领导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市体制创新的一项攻坚任务,政治性、政策性强。要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抓好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策划和改革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总体指导和有关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牵头论证工作,人事局(编办)负责文化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的核定及人员分流政策的确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劳动社保政策的衔接,工商局负责落实文化事转企单位或新办文化企业的登记注册,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确保财政拨款,并研究改进拨款方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决定,今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指导、协调职能,由市委宣传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行使。鉴于市委宣传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范围有限,在研究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中涉及市有关综合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通过召开市委宣传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办法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