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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1-04-29    浏览次数:2
(一)我国核电标准的现状如何?
 
  我国核电标准起步于80年代初期,历经秦山一期和秦山二期2个核电国产化工程的推动,现已有近400项核电专用标准,这些标准中,绝大部分是核岛相关的标准,其中国家标准约占25%,核行业标准约占75%,而常规岛和BOP方面,主要采用常规电力标准及其它一般工业标准。现有的核电标准涉及核电建设的各个方面,能基本满足建设30万和6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建设的需要,为我国核电标准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虽然我国核电标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在核电自主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现有标准不完整、不系统,没有形成体系,核电标准技术路线不统一,技术水平滞后。与当前引进AP1000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及建设一批二代改进核电机组的核电发展新形势相比,我国核电标准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为了促进和支撑核电自主化发展,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起与核电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标准体系。
 
  (二) 制订我国《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和《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为落实国家核电发展规划,促进和支撑核电自主化发展,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起与核电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从以往核电标准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核电标准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和部门,历时时间较长,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机构来统一领导标准建设工作,需要制定规划来指导今后的标准编制工作。为此,国防科工委牵头启动了核电标准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核、机械、电力、冶金等核电相关的行业就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并共同制订了《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以指导核电标准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共同制订了《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以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核电标准研究和编制工作,建立满足我国压水堆核电厂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
  
  (三)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核电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为指导,立足于我国核电长远发展的需要,充分汲取世界先进和成熟的技术,全面建设与我国基础工业和技术体系相适应,符合我国核安全法规要求,完整、统一的核电标准体系,提升我国核电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国核电自主化和国产化的发展。
  
  (四)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原则是什么?
   
  1) 统一领导,大力协同。在核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工协作、互相参与”的工作方式,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开展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
  
  2)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做好我国核电标准建设的顶层设计,确定我国核电标准体系的构成,制定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实施计划。根据具备的条件,针对应用的需要,分步骤、成系列地编制标准。随着核电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反馈,持续对核电标准体系进行完善。
  
  3) 以我为主,“引”“改”结合。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工业基础,密切结合我国核电建设的实际。核电标准的编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进行充分论证或必要验证的基础上,结合国情进行适应性转化。
  
  4) 统一技术,积极兼容。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应立足于我国未来核电发展的主流技术,积极覆盖多种核电机组发展的需要,统一标准的技术路线,提高标准的通用性和兼容性。
  
  5) 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以核岛技术标准为核心,对关系核电安全设计和建造、安全运行和管理、核电国产化的项目重点投入,实现相关标准的完整和配套。全面考虑我国核电发展各方面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标准资源,开展核电其他相关领域标准的编制,建立起完整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标准体系。
  
  (五)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1) 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期,全面建成适应国情、技术先进、统一完整的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满足实现我国核电自主发展的需要。
  
  2) “十一五”目标:完成核电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建立起我国核电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
  
  (六)核电标准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如何?
  
  为保障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国防科工委牵头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共同参加的核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国的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工作。2007年首批70多项核电标准编制计划已经下达,2008年核电标准编制重点已经确定,编制计划正在制定中,不久将颁布实施。今后的核电标准工作,将采取更加“开放”的态度,鼓励核电工业界的科研机构、企业积极投身于我国核电标准体系的建设。
  
  (七)“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与现行的相关标准管理体系间的关系如何?
  
  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的核心是要“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目的是要实现核电标准体系的完整统一。因此,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更多的是强调“协商和统一”,具体标准的编写和审查过程仍遵循现原有的标准建设体制,在标准计划制定和审查环节加强了各行业间的协商和沟通。
  
  (八)核电标准建设的领导机构及职责是什么?
  
  核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核电标准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国家核电发展方针,确定我国核电标准建设工作政策;审定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和核电标准体系表;审定核电标准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核电标准编制的重大问题。
  
  核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职责包括组织编制核电标准工作管理文件及核电标准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并维护核电标准体系表;协调落实核电标准工作经费;指导并监督核电标准的编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等。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工委系统工程二司。
  
  核电标准建设专家咨询组就核电标准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向领导小组提供咨询;为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等提供技术咨询。
  
  (九)成立核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的意义?
  
  核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利于整合与核电标准建设相关的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的力量,共同协商和统一规划核电标准建设工作,加速核电标准建设的步伐,有利于核电标准的认可,增加核电标准的权威性,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以往核电标准建设中出现的标准内容交叉和相互之间内容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实现核电标准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十)请介绍一下核电标准建设的政策措施
  
  1、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核电标准工作协调机制。
  
  2、充分发挥国内现有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3、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4、积极开展核电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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