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1.全省列入行业统计范围的造修船企业73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5家,游艇制造企业7家,配套企业34家,从业人员10万人。2008年,手持订单911万载重吨,新接订单204万载重吨,实现造船完工量103万载重吨,实现产值403亿元,同比增长71%;增加值79亿,同比增长24%;销售收入374亿元,同比增长71%。
2.现有50万吨级造船坞1座,30万吨级造船坞2座,10万吨级造船坞1座,8万吨级造船坞1座,5万吨级船台1座,30万吨级、15万吨级、10万吨级、5万吨级修船坞各1座。现有造船能力400万载重吨,规划到“十一五”末达到600万载重吨。
3.船舶配套产品主要有高中速柴油机、锅炉、大型曲轴、钢板等,省内本地化装船率30%。2008年,实现配套业产值170亿元,同比增长36%;增加值40亿元,同比增长19%;销售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35%。
4.海洋工程装备生产能力达到40万标准吨,主要产品有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海洋工程船。2008年,实现产值78亿元,同比增长89%;销售收入75亿元,同比增长77%,位居全国前列。
5.具备远洋渔船、半潜式钻井平台及部分配套产品的自主设计研发能力,船用中高速柴油机、结构钢板、锚链等产品获中国名牌。但船舶研发设计能力较薄弱。
6.青岛、烟台、威海“三大造修船基地”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墨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成市等“六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建设步伐加快,初具规模效应,但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规模小、布局散、基础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形势。
1.新船订单急剧减少。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造船市场骤然下滑,新船需求锐减。2008年第四季度,全国新接订单261万载重吨,同比减少77%,我省新接订单4万载重吨,同比减少93%。未来3年内,船舶市场将进入低谷期。
2.履约交船风险加大。散货船是受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船型。2008年,全省手持订单散货船约占83%。随着危机影响日益加深,船东撤单、推迟接船甚至弃船等风险增大。
3.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受市场倒逼机制的影响,造船企业被迫进行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重新确立市场竞争优势,船舶工业面临重新洗牌,竞争力不强的造船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
三、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信心,积极作为,科学务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实施船舶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运行质量效益,推动全省船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方针、原则。
1.大力开拓市场,防范市场风险。稳定老市场,开拓新市场,让利不让市场,保本不丢客户,确保新船订单逐步回升,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稳定增长。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按期交船,把金融危机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2.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由单纯追求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单纯依靠要素投入向注重科技创新转变,由单纯造船为主向造修船、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业协调发展转变。加快实施“新特优”工程,调整结构,提升素质。
3.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聚集发展。加快“三大基地”和“六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建设,培植龙头企业,建立完善船舶工业体系,实现布局集中、产业聚集、功能完善。
4.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竞争能力。坚持互利共赢,在整船设计制造、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建立现代造船模式等方面,加强与国际造船大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总体目标。完成《山东省船舶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到2011年底,海洋船舶、内河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生产能力分别达到600万载重吨、100万载重吨、50万标准吨;完工量分别达到400万载重吨、80万载重吨、35万标准吨;船用设备本地化装船率年均提高2—5个百分点,船用原材料本地化配套率达到80%,各主要经济指标年递增20%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威海船厂、威海三进船业有限公司、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蓬莱渤海造船有限公司、乳山市造船有限责任公司、西霞口集团船业有限公司、山东航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等10家造船企业加快发展,确保按时交船。扶持烟台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扶持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柴油机总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船用锅炉厂、青岛海德威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德州恒力电机有限公司、青岛风机厂有限公司、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威海怡和专用设备有限公司、莱钢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等10家配套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扶持青岛立行车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松本游艇有限公司、青岛蓝波游艇公司、威海中复西港游艇有限公司、山东丛林集团游艇分厂等5家游艇制造企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加快实施一批技改项目。重点实施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造修船设施等13项船舶技改项目,烟台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深水码头及2号桥式起重机项目等3项海洋工程技改项目,淄博柴油机总公司的大功率中速柴油机产能建设等12项船舶配套技改项目、2项游艇项目。
(三)加快研发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重点研发大型客滚船、大型汽车运输船、大型重型运输船、冷藏集装箱船、豪华游艇、公务船、远洋渔船、内河集装箱船、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深水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SO,FPSO)、多功能供应船、大型起重铺管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系泊系统、海洋工程装备自动调压载系统,大功率船用中速柴油机、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讯导航及自动控制、压载水处理系统、海洋工程装备特殊钢材等20个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
(四)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努力突破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等3项基础技术、船舶设计建造等5项基础技术、游艇设计建造等2项基础技术。
(五)加快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支持威海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与省内骨干企业建立人才实习实训基地。支持青岛科技大学与青岛造船厂建设船舶设计制造一体化信息开发平台。支持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与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建立船舶工程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与燕山大学合作建立全纤维曲轴及轴系研发平台。支持淄博柴油机总公司与山东大学双燃料发动机(船用)设计开发平台。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在我省合作建立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科研中心。支持山东交通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建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六)突出船舶零部件配套业发展,加快建设船舶生产加工配送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山东省船舶配套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7号)文件,以“三大基地”和“六个船舶工业聚集区”为依托,突出船舶配套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要加快建设船舶分段、模块、上层建筑等中间产品生产中心,船用板材、管材、电缆、涂料等大宗材料加工配送中心,船用零部件铸造、锻造、热处理和化学处理工艺专业加工中心。
四、政策措施
(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在推进结构调整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外资造船企业与省内船企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推进造船产业向我省转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建设大型造船企业。支持骨干造船企业与上下游产业公司联合发展,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支持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或重组中小企业和困难企业,培植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抓住国家新一轮增加投资的机遇,以增量投入促存量调整,促进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抓好规划项目建设实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分散建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用好海外智力资源,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建立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强化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大力开拓市场。引导企业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格局调整机遇,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加大中东、东南亚、俄罗斯、巴西及东欧、北非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抓住国家发展运输业及淘汰老旧船舶的机遇,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适应国际航运市场发展要求,积极开辟修船市场,增强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修理及改装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四)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指导意见,建立以设计为先导、总装造船为核心、中间产品为导向的现代造船模式。推进总装化造船、数字化造船和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和适用技术,优化生产设计和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控制造船成本,消化手持订单,实现按期交船。
(五)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造船企业及配套企业上市发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与世界知名大企业集团、研发设计机构、有关高校联合建立行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造产学研联盟。鼓励外商投资建设船舶设计研发中心,承接船舶设计及制造服务外包业务。引导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发挥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性,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产学研联合,建设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应积极贯彻国家货币政策,扩大信贷规模,拓宽资金渠道,为骨干企业提供投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号),完善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机制,确保企业资金供应。减免在建船舶抵押评估费,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开展船坞、船台、龙门吊等大型设备和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和税收管理措施,促进行业调整振兴。二是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四是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五是继续用好奖励补贴资金,促进企业技改、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配套认证、校企合作、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园区及协作配套中心基础建设等工作。
(八)推进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名牌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加大认证力度,大力培育优势产品集群。加强以财务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健全投资及经营风险内控制度,压缩两项资金占用,防范财务风险。推广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模式,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加强生产加工、节能降耗、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和数据检测,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狠抓企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九)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认真研究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引导造船企业关注船东在资金和财务方面的新动向,注意中小船东财务状况;分析船东所在区域金融危机风险的受灾程度;防范控制违约风险,扩大首付比例;进行信用风险违约概率测度,在合同中加入保险制约条款。建立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风险预警、贸易纠纷法律援助机制,帮助造船企业化解风险。
鲁政发〔2009〕4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我省正处于船舶制造业发展的关键阶段,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使船舶工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船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保持我省船舶工业健康稳定增长,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推动船舶企业技术进步,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船舶工业发展环境,确保我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省经贸委另行印发,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一并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2011年)
船舶工业是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是为水上航运、海洋开发以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对钢铁、机械、电子、化工以及航运、海洋开发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拉动作用。当前,我省正处于向船舶工业大省跨越的关键阶段,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使船舶工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并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基础,实现我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特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