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框架内容和主要特点

发布日期:2009-08-28    浏览次数:4

 

 

  《意见》稿共八部分25条,正文不到5000字。

  《意见》稿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为《意见》稿的第一部分。主要讲加快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意义、战略定位与总体目标。

  第二方面为《意见》稿的第二部分。主要是根据我省高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实施分类指导,高标准建设两家世界一流高新区,一批国家创新型园区和省级特色高新区。

  第三方面是《意见》稿的主体部分。主要阐述高新区的战略任务、支撑条件和政策措施。其中,第三、四部分主要阐述提升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措施;第五、六部分主要阐述构建高新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高新区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第七部分主要讲如何发挥高新区在全省“双提升”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四方面是《意见》稿的第八部分。主要讲高新区建设发展的组织保障,包括加强高新区组织领导、加强高新区管理、强化高新区的考核评估等。

  《意见》稿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四点:

  一是主线清晰。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明确指示,要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实施“双提升”战略的主要载体,《意见》稿将实施“双提升”战略作为主要逻辑线索,紧密围绕着提升产业竞争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展开。

  二是针对性强。《意见》稿制定的政策措施,有效针对了制约我省高新区发展的关键问题,重点阐述了如何提升高新区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领导等。

  三是含金量高。《意见》稿共25条,不到5000字,几乎句句管用,提出了一揽子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如落实高新区经济管理权限、赋予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适当扩区、设立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引导资金、要求市党政领导兼任高新区党委或管委领导、对高新区建设发展进行考核等。《意见》稿对高新区未来建设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四是荟萃集成。《意见》稿认真贯彻汪洋书记、华华省长关于加快高新区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新区建设发展的主要精神。同时,《意见》稿在充分吸收兄弟省市和我省各市发展高新区的成功做法与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又充分吸收了省直各部门对高新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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