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规范和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提升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 年度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发〔2011〕2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精神,以此为依据,设计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要点。
(二)紧密结合全区2012年“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点。
在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实际,以桂政办发〔2012〕39号、桂政办发〔2011〕226号文件为依据设计评估指标,同时体现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
(三)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评估工作,明确政府网站建设方向和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四)探索建立推动全区政府网站发展的长效机制。
通过评估工作,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内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评估工作坚持“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原则,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二)以评促建原则。
根据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的阶段性特点,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确定不同的评估重点,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引导性,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差异化评估原则。
根据区、中直部门之间以及区、中直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之间职能、工作内容的不同,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估指标。
三、评估对象
(一)区、中直部门。
(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各市推荐的市直部门、县直部门。
(见附件1)
四、评估内容
对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开展“一服务两公开”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包括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技术支撑、保障机制4个方面。其中,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考察基本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公开、基本事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障的实现情况。政务服务主要考察行政审批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咨询交流等服务的实现情况。技术支撑主要考察政府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等渠道的建设情况。保障机制主要考察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内容保障等建设情况。
五、评估时间
2012年8月至10月。
六、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单位自评、专业测评、集中测评、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一)单位自评。
参评单位根据《2012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编写自评报告,并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专业测评。
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采用专业评测工具进行前期的数据信息采集与调查。
(三)集中测评。
根据采集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对照《2012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集中测评,同时采用模拟用户方式登录参评单位政府网站,跟踪网站互动类栏目的处理反馈和用户体验情况,并组织信息技术专家逐项核查评分。
(四)专家评议。
邀请区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一服务两公开”的实现情况进行评议。
七、评估表彰
为充分发挥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作用,将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与2012年度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有关指标落实不到位的,将在2012年度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中提出扣分意见。同时,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按照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最终结果评选出以下4类奖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
(一)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优秀网站(9个)。
以绩效评估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区直和中直部门政府网站、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排名各前3名的,授予“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优秀网站”称号。
(二)自治区政务服务先进网站(15个)。
以政务服务评估指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区直和中直部门政府网站前6名;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前3名;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前6名的,授予“自治区政务服务先进网站”称号。
(三)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先网站(15个)。
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指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区直和中直部门政府网站前6名;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前3名;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前6名的,授予“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先网站”称号。
(四)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特色网站。
此奖项参评范围为区直、中直部门政府网站,各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区直、中直部门推荐的本部门管理二层机构网站和各市推荐的市直部门、县直部门政府网站,由参评单位于2012年8月20日前将有关参评材料(见附件4)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中区直、中直部门推荐的本部门管理二层机构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市直部门、县直部门政府网站分别由区直、中直部门和所在市统一推荐报送,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评选出若干网站授予“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特色网站”称号。
附件:1.评估对象网站名单
2.2012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2012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4.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特色网站推荐表
5.公共便民服务列表(自治区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类)
6.公共便民服务列表(自治区无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类)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209/P0201209175454304148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