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至三季度,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12个国家和地区的161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下同)328.7亿美元,同比增长0.5%;其中三季度当季对外直接投资204.7亿美元,同比增长190.4%,较上季环比增长135.3%。第三季度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了前两季度的总和,这也是今年以来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首次出现增长。
统计显示,一至三季度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国家(地区)17个,较上年同期增加4个。以收购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143亿美元,占到我国同期投资总额的43.5%,收购领域主要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等。
今年以来,商务部为扩内需、稳外需,有效应对金融危机,采取了六个方面的措施鼓励和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包括:
一、完善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了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在大幅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加强管理和服务。同时研究推动《对外投资管理条例》出台。
二、制定支持政策,为鼓励我国企业顺利“走出去”、减少风险,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多项支持政策,涉及财税、金融、保险、外汇和出入境等诸多方面。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健全服务体系,发布162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印发《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汇编(2008)》,建成“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海外经营环境信息。
四、加强人才培训,继续委托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组织对跨国经营人才进行培训,编写出版了《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系列教材》,为规范培训打下基础。
五、构筑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作用,为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六、加大投资促进力度,组织企业参加贸易投资促进团赴欧洲、美洲开展研讨、洽谈和项目对接活动,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