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2

荆政办电〔2013〕3号机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以实施《荆门市“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狠抓资源整合,加强宣教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值守应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守应急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制度。

  二、启动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尽快实现与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政府应急平台年底前完成硬件系统搭建,各地各部门要加快立项审批进度,已建成的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平台各项应用功能。

  三、加强预案的编修和演练。重点抓好县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修订和完善,做好乡(镇、街道)以及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编修。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次数要占总数的30%以上,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演练一次”的要求,科学编制全年应急演练计划,认真落实预案演练,鼓励开展桌面推演,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防办关于推进荆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荆政办发[2012]68号)要求,完成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城区部分避难场所标志、标识的设置工作。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企业、街办、社区、林场成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重点推进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和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结合“5·12”、“11·1”“11.9”等各类公共主题宣传,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五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应急避险常识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中国应急管理》和“中国荆门应急管理子网页”投稿。各地、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要上报2篇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市政府应急办将适时对应急管理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开展以会代训、工作座谈、“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大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七、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推进荆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通过与市广电、通讯部门合作,将荆门广播电视台、移动、联通等单位纳入荆门应急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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