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市(州)农委推荐,通过省农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拟实施县(市、区)如下:
长春市:九台区、农安县、德惠市
吉林市:龙潭区、桦甸市
四平市:梨树县、双辽市
辽源市:东辽县
通化市:通化县
白山市:抚松县
松原市:扶余市
白城市:洮南市、通榆县
延边州:和龙市、珲春市
现将项目实施县(市、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向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局反映。
联 系 人:张云学
联系电话:0431-88906323
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