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拟实施县(市、区)公示

发布日期:2015-01-07    浏览次数:2

  经各市(州)农委推荐,通过省农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拟实施县(市、区)如下:

  长春市:九台区、农安县、德惠市

  吉林市:龙潭区、桦甸市

  四平市:梨树县、双辽市

  辽源市:东辽县

  通化市:通化县

  白山市:抚松县

  松原市:扶余市

  白城市:洮南市、通榆县

  延边州:和龙市、珲春市

  现将项目实施县(市、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向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局反映。

  联 系 人:张云学

  联系电话:0431-88906323

  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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