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省新闻出版局出台印发了《关于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苏新出发[2010]1号)。
据悉,该《指导意见》分8个方面,共24条,这是省新闻出版局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提出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界定了全省新闻出版系统法制城市建设涵盖的范围,并提出了推动法制城市创建从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优化行政措施、发挥行业优势等4个方面入手的途径;首次明确提出了提高行政调解能力,要求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积极参与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大防控、大调解”机制,着力通过行政调解有效化解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减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情绪对立,强调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都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投诉举报机制、行政复议机制。
该《指导意见》还特别强调,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和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要把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创建摆上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办事机构,明确相关责任;要切实加强工作的整体协调,重视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让广大市民共享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建设的成果;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不同层面、不同内容的先进典型,及时反馈涉及法治城市创建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