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会展工作大力推动市场开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9    浏览次数:2

鲁经信外字〔2010105

 

各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省各行办(协会)、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各专业协会,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深入开拓市场扩大工业产品销售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号),进一步做好市场开拓工作,充分发挥会展活动在衔接产需、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及结构调整中的积极作用,现就认真抓好2010年会展工作,大力推动市场开拓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会展对开拓市场工作的重要作用

  组织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会展活动,可以汇聚庞大的信息流、技术流、商品流和人才流,对于畅通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加强工贸结合、促进新技术交流应用以及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起着积极推动作用。近年来,全省经信系统通过对经信领域展会的引导支持,逐步建立发展了覆盖全省工业与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或专业性会展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产需衔接,拓展了市场空间。在新的形势下,各级经信部门、行业协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加强对品牌展会的引导培育,不断丰富会展活动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展会的多元化功能,扩大参展主体,放大办展效应,大力开展产品推介会、工商对接会、重大项目配套采购会等新形式会展活动,促进商品消费,带动工业生产,推动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认真抓好2010年重点会展活动

  结合我省会展工作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推荐2010年全省经信系统举办(含主办、承办、协办、组织参与)会展活动共计108个。这些会展涉及轻工、纺织、机械、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影响力和号召力,按照会展综合与专业性,以及境内外区域,分为五大类(见附件1、2)。各市经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向行业和企业推荐展会信息,从推荐会展计划中选择10-20个重点会展活动,积极组织协调行业和企业参展。省各行办(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优势,除大力开展“七个一”工程外,可组织专门行业协会另行选择1-3个重点会展,作为市场开拓的重点活动,做好参展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经信部门、省各行办(协会)选择的重点会展活动和组展、参展工作方案,请于3月15日前报省经信委,以便从中选择部分重点展会予以支持。

  省经信委系统会展活动按照鲁政办发〔2010〕6号文的要求,坚持“五个并举”,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与归口负责相结合。省经信委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各市经信委、省各行办(协会)、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及有关专业协会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会展工作,各会展承办单位要根据统一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会展活动有关情况,加强统计分析,做好会展活动的效果分析和总结。对重点承办或参加的会展情况,要在会展活动后一个月内,形成专题报告包括采购、成交、有关数据分析以及存在问题等报送省经信委。

  三、抓紧做好名优新特产品“网上世博”征集工作

  组织开展“山东名优新特产品网上世博推介展示活动”。利用我省“世博会”官方网站和网上体验展示馆,以行业协会推介方式,充分展示山东优势产品。在此基础上,省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山东名优新特产品推介网”和电子商务平台,将展会现场实物展览和网上展览交易相互补充,延伸展览会覆盖领域和时效,同时将网上推介效果明显、反映良好的名优新特产品分类编印成册,在省内外各类市场开拓活动中宣传推广。开展世博展示活动既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好世博会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会展工作推动市场开拓的重要内容,请各市经信部门、省各行办(协会)抓紧时间,组织专门人员和班子,按时完成名优新特产品“网上世博”征集报送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3)。

  联系人:吴炎赵宇

  电话:0531-86062580   86114195

        传真:0531-86918274

        邮箱:duiwhzc@163.com

 

  附件:1、经信领域会展活动分类说明[点击下载]

              2、2010年全省经信系统会展活动一览表[点击下载]

             3、山东名优新特产品网上世博征集工作方案[点击下载]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