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4年第二批重点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愈加复杂多变,为有效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市委、市政府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集中全市资源力量予以支持和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推进项目开工、加快完成投资、竣工并投产达标等具体任务,做好用地资金保障,加快办理各项手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关键问题,助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按期保质完成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