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有关条款作出修改,现予转发。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