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司局、部属单位: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加快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今年上半年部属单位基建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设项目进展总体顺利
我部今年初印发《通知》以后,各司局和部属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总体上看,上半年部属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进展比较顺利,项目管理基本规范有序。
(一)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按照《通知》要求,17个部属单位在总结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2010年工作计划,对每个项目做了详细和明确的安排。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部属单位对在建项目进度进行了准确调度和统计,并定期向有关司局报送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情况,为确保加快建设进度奠定了基础。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项目尽快开工,部属单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和申报工作,加强与规划、建设、用地、测绘、环评、电力、消防、绿化、交通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关司局及时组织开展了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审批工作,协助部属单位加快办理了有关建设手续。项目申报审批和建设手续办理的周期逐步缩短,为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了时间。
(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属单位对所承担的256个项目进行了自查,重点对建设进度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会同有关司局对部系统9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对我部项目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各司局依据《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严格按审批的建设年限开展归口管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形成了加快建设进度的“倒逼机制”。部属单位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倒排工期,细化分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及时完成在建项目收尾工作,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及时支出工作尾款和质量保证金。上半年各司局、部属单位共验收建设项目25个,对加快部属单位整体建设进度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滞压资金状况得到进一步缓解
截至2010年6月30日,我部承担在建项目的部属单位共计32个,在建项目总数为206个,积累资金共计11.37亿元,占已下达投资的31.01%,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建设资金大量滞压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一)从数量看,积累资金总量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有14家,积累资金额度超过500万元的项目59个,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有90个。
(二)从比重看,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超过50%的项目有67个,超过平均水平(31.01%)的有89个,兽医、渔业、乡镇企业等部分行业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超过平均水平较多。
(三)从构成看,2009年及以前年度安排投资形成的积累资金6.47亿元,2010年新安排投资形成的积累资金4.9亿元。
三、建设项目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从统计情况看,一些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单位资金滞压仍比较严重,需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落实工作方案。请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对照《通知》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和时间要求,以及各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后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在确保履行建设程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通知》提出的年度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不超过10%目标的实现。对于建设进度达到或超过工作计划的单位,要充分估计到新安排项目对本单位总体建设进度的影响,统筹安排好在建项目和新启动项目的实施工作。对于建设进度滞后于工作计划的单位,要采取综合措施,查找影响建设进度的关键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并在落实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尽快扭转建设进度滞后的局面。
(二)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要重点针对积累资金大于200万元或积累资金占已下达投资比重超过30%的项目,逐一开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入项目实施第一线,检查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建设进度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好前期工作不到位、办理建设手续缓慢、建设内容变更多、竣工验收不及时、人员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突破制约加快建设进度的关键环节。对于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进度严重偏慢的项目,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影响建设进度的关键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于建设进度滞后、积累资金过多的部属单位,有关司局要约请项目单位领导了解详细情况,尽快推动整改,持续跟踪督导,切实抓好落实。
(三)坚持奖优罚劣制度。当前,正值编报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关键时期。为确保2010年加快建设进度工作目标的实现,请各司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本次通报的项目进展情况为依据,在编报2011年投资建议计划时,对有关单位的后续投资和项目安排实行奖优罚劣。要按建设进度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对于今年底前不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不能安排明年的投资计划;已安排的投资滞留不用或进度缓慢的,要暂停安排后续投资和新的项目;同一单位(对于部属三院指的是二级单位)有2个以上(含2个)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或1个项目未按正常进度实施的,不再安排新的项目。同时,对部属单位提出的投资建议计划超过实际进度需求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不给2011年的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留下隐患。
请各司局、部属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切实做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各项工作。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