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软件产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COWICS-T2000电信电力交接箱(间)集中监控系统V1.0”等6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延续登记和备案标准,现予以批准公布。
附件:山东省2010年第一批软件产品延续登记和备案名单 [点击下载]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关于 公布 软件产品 延续登记 备案 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2010年 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