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渔政渔港项目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9    浏览次数:1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渔政渔港建设项目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2284号),现下达你单位2010年渔政渔港项目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要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落实好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进度,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构成等。要按有关制度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定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