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沼气项目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0-06-29    浏览次数:1

    一、农村牧区沼气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农村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户用沼气项目、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项目、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二、农村沼气项目国家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我区属于西部地区,户用沼气池的补助标准为每户1500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按供气户数补贴,每供气一户补助1500元;乡村服务网点每处补贴4.5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三、建设农村沼气项目有哪些效益?

    通过沼气建设可以有效的将种养殖业结合起来,在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一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每年产生的沼气能够替代0.6吨标准煤,可解决3~5口人的农牧户近10个月的生活炊事用能;产生的沼渣、沼液是一种优质高效的有机肥料,其中沼液还有防治植物病虫害和提高植物抗性的功能,一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年产沼液沼渣10~15吨,可满足2~3亩无公害瓜菜的用肥需要,减少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同时可使粮食增产15%~20%,蔬菜增产30%~40%,从而显著增加农牧民收入。据测算,一个“一池三改”模式的沼气项目户能够年增收节支1500元以上。

    社会效益:在建设沼气池的同时进行改圈、改厕、改厨,使牲畜进圈、粪便进池,厨房无烟尘,厕所无臭气,能够彻底改变农村牧区“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畜禽乱跑、蚊蝇乱飞、以及烟熏火燎”的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农村牧区的人居环境,切断疫病传播渠道,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同时将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

    生态效益:沼气项目建设使农村牧区各种废弃物得到合理利用,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牧区能源紧缺的局面,而且保护了森林植被,促进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改善,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使耕地有机质含量明显提高、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草原生态得以改善。一个8立方米的户用沼气池所产的沼气,平均每年可替代薪柴或秸秆1.5吨左右,相当于3.5亩林地,或75-150亩半干旱、干旱草原的年生物蓄积量,可减排二氧化碳1.5吨,相当于一辆普通桑塔纳轿车行驶7500公里排放的二氧化碳数量。开展沼气建设,能够使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美好。

    四、户用沼气的主要建设内容是什么?

    目前我区农村牧区户用沼气项目基本建设单元为“一池三改”(即以户建8-10立方米沼气池为主,并与改圈、改厨、改厕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为主,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四位一体”模式建设,并因地制宜的推广了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农村牧区沼气建设“六大新模式”,即:“草原六结合”、“农牧六配套”、“庭院一池四改”、“田园五位一体”、“三池一体”和“多池连体”模式。

    五、农村沼气户用沼气项目对项目户有什么要求?

    建设户用沼气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户应能保证稳定、充足的发酵原料来源;

    2、项目户自愿主动申请,能够积极配合沼气技术人员完成沼气建设;

    3、因项目建设资金除政府补贴资金外,不足部分需由农户自筹解决,因此项目户须有一定自筹能力;

    4、项目户能积极学习沼气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知识,对沼气池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5、项目户能够积极开展沼气、沼渣和沼液的综合利用。

    六、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业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业主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2、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已建养殖场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且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蛋鸡存栏5万羽以上,肉鸡年出栏15万羽以上,在建养殖场符合以上养殖规模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要求设计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完成了养殖场畜禽舍等主体工程建设;

    3、建设地点符合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规定要求;

    4、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资金自筹能力;

    5、企业防疫工作有效;

    6、具有沼气利用和沼渣沼液消纳能力,项目应建设为农户供气、企业自用或发电等沼气利用设施。

    七、怎样申请农村沼气项目?

    按照国家农业部和发展改革委要求,农村沼气项目必须由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联合行文逐级申报。

    我区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农村能源管理技术服务体系,农户及养殖企业可以和当地农村能源站联系,询问项目申请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八、截止目前我区农村牧区沼气项目的发展情况?

    2001-2010年十年间,我区农村牧区沼气建设项目共争取到国家投资8.6亿元,自治区级地方配套资金5500余万元。

    截止2009年底,全区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43.2万户,较2001年的0.3万户增长了近150倍,共涉及全区12个盟市,78个旗县(市、区、农场局),大中小型沼气工程从无到有,目前已建在建55处;建成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已建在建128处,建成盟市级实训基地7处、在建一处,县级物业服务站42处,乡村服务网点1384处。

    九、2010年我区农村牧区沼气项目的安排计划?

    2010年第一批农村牧区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下达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13315万元,批复在我区34个旗县建设户用沼气64900户,在8个旗县建设小型沼气工程41个,在11个旗县建设联户沼气工程128个,在16个养殖企业(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6座。

    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我区共申请中央投资12064.5万元,计划在25个旗县(市、区)建户用沼气35200户,在7个旗县建设养殖小区和联合沼气工程28处,在25个养殖企业(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5座,已上报国家,待批复。

    十、我区农村牧区沼气项目“十二五”规划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规划2010~2015年全区利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新建户用沼气77.2万户,实现户用沼气在适宜农牧户中的普及率达到55.7%;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741处,占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49%,加之规划建设的10258处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将有效缓解集约化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并可为10万左右的农牧户供应沼气;新建乡村服务网点3329个,到2015年底村级服务网点总数将达4825个,基本实现沼气村级服务网点对已建池户的全覆盖;建设旗县级服务站58个,总数达到75处,基本上覆盖沼气数量已达一定规模的旗县;建设自治区级实训基地1处,加之分布在8个主要盟市的已建和在建实训基地,共同形成较为完整的全区实训基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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