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0-07-12    浏览次数:3

       2010年全省医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这一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推进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管,着力加强护理工作,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医疗保健需求,努力实现全省医疗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稳步推进与医改有关的各项工作,力争有所突破

  (一)积极参与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积极协助做好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优化公立医院的布局和结构,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方式,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切实抓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切实做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工作。免费接受受援医院定期选派业务骨干进修培训,甄选医德医风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长期、轮流进驻到县级医院,参与、帮助和指导临床医疗等业务工作,通过临床诊疗示范、教学查房、病案讨论、举办培训班和讲座等形式,重点帮助县级医院建设一批特色专科,培训一批骨干人才。计划启动以对口支援为纽带,以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为目标的“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大型综合医院和各专业学术团体对县级医院业务指导、技术支撑、质量改进等公益性职责,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为全省所有县级医院的内、外、妇、儿、急诊等重点学科各培养一名业务骨干;使所有县级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完成一次轮训。通过扩大对口支援的内涵和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能有效承担所辖区域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抢救,真正成为当地县域医疗中心。计划开展和已经开展的项目有:由省儿童医院承担并已启动的县医院儿科急救骨干培训,由省人民医院承担的县医院儿科临床骨干轮训,由湘雅三医院开展的县医院急救骨干培训以及湘雅医院的区域协同培训项目等等。同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积极探索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模式,通过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志愿者服务、定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深度合作,延伸大医院的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医院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改善入出院服务、为患者提供快捷的结果查询等方面,真正从患者需求角度出发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就医。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内容与要求,开展预约挂号服务,省卫生厅将选择2-3所省部直医院开展改善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的试点工作,不断总结完善经验,并逐步向全省推开。

  (四)积极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指导株洲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医院的有关工作,选择推荐1-2所省部级综合医院进入国家试点医院,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

  (五)继续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要按照下发的2010年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扎实推进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5万例目标任务。

  二、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质量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继续抓好《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贯彻执行,严把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关,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周期校验工作,强化准入审批行为的监管,将医疗质量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加强医疗机构科室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的监管与指导,在现有基础上,启动湖南省重点专科建设,支持省部直医疗机构申报建设国家级重点专科,鼓励市州级医疗机构建设省级重点专科;按照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标准要求,加强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急诊科与重症医学科的标准化建设;认真抓好卫生部近年来下发的《新生儿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消毒供应中心建设与管理的三个强制性标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的贯彻执行,指导医疗机构短线学科建设,提高综合医疗能力。

  (三)建立健全诊疗技术准入评审制度。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和下发我省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和管理规范,完善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和准入程序;充分发挥省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建立特殊诊疗项目的评审和评价机制。

  (四)切实把好人员准入关。认真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把好执业医师和护士的执业注册关。依据《医疗美容管理办法》,做好两年一次的全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评审工作。

  (五)依法严格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与《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进行审批与出证。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约束、向工商部门反馈、与新闻媒体会商等方式,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广告市场监管中的职责。

  三、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保障医疗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贴近科室、贴近临床、贴近病人的原则,将医疗安全的监管重心“下沉”。围绕能力建设抓质量,围绕落实核心制度抓安全,强化岗位职责和科主任、护士长的质量监控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管理办法》、《重大医疗过失会审点评及内部通报制度》、《医疗投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完善《差错事故报告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不良记录与个人晋升晋职、执业再注册等挂钩。按照“宁缺毋滥、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对质量控制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省临床质量控制中心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质量管理和业务指导作用,逐步完善省-市-县质控网络体系建设,加强质控网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质量控制与业务指导的科学性、准确性与时效性。加强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继续组织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推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医院评价体系。按照卫生部发布的统一标准,年底前完成三级医院复核工作;制定县级医院评价标准,指导各市州卫生局启动对县级医院的复核与评价工作。制定施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建立实施《医院巡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对所辖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核心制度落实、医疗服务、诊疗水平、各级各类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巡查,将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和巡查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等次复核、技术准入及医疗机构校验挂钩。根据卫生部的部署,启动我省“优质医院(135工程)”创建与“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136工程)”活动。

  (三)切实抓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性规范,健全医院感染病例诊断与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加强我省各级医疗机构供应室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供应室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从源头上预防医院感染事件发生。加强相关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与能力。

  (四)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和监测。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用药,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和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控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范围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建立完善医患纠纷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一)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继续开展“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活动,着力改进医院服务,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切实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质与道德水平,不断完善医患纠纷院内防范与处理机制。

  (二)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医患纠纷处置的长效机制。

  1、解决医患纠纷赔偿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问题。积极与省综治委沟通,争取由省综治委牵头,组织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就医患纠纷赔付问题与法院达成一致,明确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和第三方人民调解结果的法律地位。

  2、改进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力度。积极与省综治委沟通,争取省综治委改进考评办法,将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列入综治考核项目,对在医疗机构发生停尸闹事、打横幅、堵大门、打砸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事件,落实责任追究制,进行综治考核倒扣分,强化各级政府在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职责。

  3、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告诫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在对重大医疗过失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编写《湖南医疗安全警讯》。

  4、在岳阳等地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五、切实加强护理工作,努力提供满意服务

  (一)着力加强基础护理。“点”上抓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争取全省4所被列入卫生部重点联系的医院(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今年底或明年初通过卫生部组织的验收,进入全国10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行列;同时,启动湖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活动,把基础护理做实。“面”上抓好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规范》、《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及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二)稳步推进专科护士培训工作。依托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举办两期9个专业的专科护士班,促进临床护理的专业化发展。

  (三)建立健全护理管理标准体系。修订颁发《湖南省护理管理规范与工作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行为,保证护理质量。

  六、积极应对,全面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疾病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一)继续加强和规范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与管理。在巩固前几年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与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县级紧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市州紧急救援中心的无缝对接,规范“120”特服号码设置及院前急救行为。

  (二)着力加强急救体系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管理规范和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加强应急医疗救治演练,定期组织开展针对不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的演练。健全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流程,明确应急救援程序和工作职责,提高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三)全力做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统筹规划,完善预案,加强人员队伍培训,合理调配,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七、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医政工作

  (一)加强医政管理队伍能力建设,确保医政(医务)部门人员到岗,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卫生行政部门及各医疗机构医政(医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学习制度,强化医政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体系建设。

  (二)扎实做好征兵、高招等相关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招生体检工作任务。

  (三)督促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协助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到我厅森林防火联系点——炎陵县进行督导,并适当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协同做好禁毒戒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落实《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卫生系统禁毒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09〕108号),配合省禁毒委、公安部门认真做好相关禁毒工作。同时,严格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的准入审批和监督管理。做好禁毒联系点祁阳的指导工作。

  (五)扎实做好康复医疗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认真做好唇腭裂全免费手术项目及其他康复医疗工作。

  (六)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根据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有机地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建整扶贫、科技特派员活动等结合起来,广覆盖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

  (七)根据国家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省卫生系统国防动员工作。

  (八)加强医政工作的信息管理,及时上报数据,并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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