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6号
关于2010年全国室内加热器产品
质量联动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0年全国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和《2010年全国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对室内加热器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项安全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78家企业生产的478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其中,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5.4%。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全国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