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4

  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民发明创造,促进发明专利的产出,完成“十二五”期末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的目标任务,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提升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年举办两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展览交易会)。为做好展览交易会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展览交易会为平台,推动全民发明创造和专利成果转化运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和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调动全民发明创造积极性,促进发明专利产出与应用,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活动名称

  第×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

  四、活动规模

  每届设标准展位350个。

  五、活动内容

  (一)专利成就宣传与专利知识普及。以公共展区特展等方式,宣传我区专利事业发展成就、发明创造典型单位和人物,普及专利基础知识,开展专利申请现场咨询服务等。

  (二)发明创造成果展示。以展示近年来我区涌现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为主,辅以邀请区外高校院所(企业)展示有应用前景、适合广西发展需要的专利技术。

  (三)发明创造产品销售。展览交易会期间组织开展发明创造产品现场销售。

  (四)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召开成果推介会,向区内外有需求的企业重点推介一批参展项目。

  (五)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在组织专利权人参展的同时,组织企业和投资商到展览交易会上开展发明创造成果洽谈等活动,促进专利技术的转让与实施。

  (六)专利发展报告会。组织国内专家学者研讨我区专利发展战略,探讨我区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交易机制,促进专利技术与金融的有效结合。

  (七)项目签约。通过展示推介对接洽谈,组织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集中签约。

  (八)总结表彰。举行闭幕式,表彰奖励全区年度发明创造工作和展览交易会先进集体及个人。

  六、主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举办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七、地点及时间安排

  2012年下半年在南宁市举办第一届展览交易会,从2013年起每年在具备条件的设区市轮流举办,上、下半年各举办1届,每届展览交易会前确定下届举办市。原则上每届展览交易会会期4天。

  八、参展要求

  (一)参展范围。

  1.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2.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3.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4.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

  5.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6.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

  每届展览交易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参展范围。

  (二)参展对象。

  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各界人士和中小学生等。

  (三)参展项目要求。

  1.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2.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3.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4.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中小学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6.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四)组织形式。

  按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高等院校发明创造成果、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和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4个板块共17个展区组织参展。

  1.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板块,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和中小学生参展。中央驻桂及自治区直属企业参加驻地市团组参展。

  2.高等院校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全区高等院校并邀请部分区外高等院校参展。

  3.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中央驻桂和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并邀请部分区外科研院所(企业)参展。

  4.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组织全区传统手工业企业参展。

  (五)展览方式。

  1.展板展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2.展品展示。以实物、样品、模型,同时配以图文及声像资料,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3.产品销售。直接销售适合展位现场销售的产品。

  4.产品体验。以安全、健康、快乐的方式吸引观众进行产品体验。

  九、组织机构

  (一)成立展览交易会组织委员会。

  为加强对展览交易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每届展览交易会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统筹、协调、组织展览交易会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展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1.组委会构成。

  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举办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科协、知识产权局、二轻工业联社以及举办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

  2.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1)举办地设区市人民政府:作为主承办单位,负责展览交易会场地安排及展会组织管理、开闭幕式、签约仪式等;配合自治区科技厅组织新闻发布会、推介会、洽谈会和报告会等。

  (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参展工业和信息化类发明创造成果评奖工作。

  (3)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高等院校发明创造成果展组展工作。

  (4)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负责展览交易会总协调,负责联系各市的组展工作,牵头负责评奖的组织协调工作和组织奖评奖工作,负责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和活动总结,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推介会、洽谈会和报告会,负责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组展工作,做好展览交易会的其他工作。

  (5)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措落实每届展览交易会必要的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自治区农业厅:牵头负责参展农业类发明创造成果评奖工作。

  (7)自治区卫生厅:牵头负责参展医药卫生类发明创造成果评奖工作。

  (8)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参展其他类别发明创造成果评奖工作。

  (9)自治区科协:牵头负责参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评奖工作。

  (10)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负责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组展工作;牵头负责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评奖工作。

  (二)各设区市成立参展工作组。

  各设区市成立展览交易会参展工作组,负责本市的参展组织工作。组长由各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

  十、活动经费

  (一)展览交易会经费采取承办市为主、自治区定额补贴的办法解决。自治区财政定额补助资金中安排给承办市部分,由承办市提出使用方案并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安排给自治区本级部分由组委会提出使用方案报自治区财政厅审定。

  (二)参展办展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展位特装费用自理。

  (三)每届展览交易会自治区本级活动经费预算450万元,用于展览场地租赁、公共展区特装布展、奖励及评奖、会议和宣传等费用开支。

  十一、活动评奖

  每届展览交易会均组织评奖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展单位及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一)奖项设定。

  1.组织奖。设最佳组织奖8个,授予组展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单位。

  2.项目奖。设金奖不超过30个和银奖不超过70个,授予项目持有单位或个人。

  3.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设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不超过30个,授予项目持有单位或个人。

  4.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设特别奖不超过20个,授予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完成人。

  (二)评奖组织。

  由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评奖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具体评奖办法报组委会核准后实施。

  (三)奖励方式。

  1.获评“最佳组织奖”的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奖牌及奖金。奖金主要用于弥补获奖市、厅局参展工作经费不足等开支。

  2.获评“金奖”、“银奖”的项目,由组委会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并由自治区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各市组织本级媒体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报道。自治区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对获奖项目在年度项目安排中优先支持。

  3.获评“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的项目,由组委会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

  4.获评“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的项目,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

  十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举办展览交易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广西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当作展示广西和全区各地风采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好。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有关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组展、参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每一届组委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地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展览交易会办成水平高、影响大、成效实的精品展览交易会。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建立协调机制,筹备展览交易会期间要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1.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2. 奖项评比工作安排表

 

  附件1

  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蒋家柏 自治区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谢迺堂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高  枫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周红波 南宁市市长

  成  员:侯 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总工程师

  李昌华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董仕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白先进 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

  甘 霖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梁春花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眭国华 南宁市副市长

  刘  涛 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副主任

  韦志边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交易会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谢迺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昌华、黄宇、眭国华、刘涛同志兼任。

 

  附件2

奖项评比工作安排表

 

奖项类别

数量(项)

牵头单位

组织奖

8

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

总数

金奖不超过30

银奖不超过70

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类

约占总数的50%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农业类

约占总数的15%

自治区农业厅

医药卫生类

约占总数的15%

自治区卫生厅

其他

约占总数的20%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传统手工业创新成果奖

不超过30

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

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特别奖

不超过20

自治区科协

说明:各类项目奖数量将根据参展项目类别比例及报奖情况适当调整。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