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社〔2010〕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近三年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两项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重点是保基本、打基础、强基层。为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确保全省36个试点县(市、区)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补偿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配套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现将《2010年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配套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厅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