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做好施行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将9月份定为《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月,对基层调委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尽快掌握法律规定,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将《人民调解法》宣传列为9-12月份法制宣传重点任务,发动各级法制宣传员,深入社区、村组、企业和其它各类社会组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举办讲座开展宣传,同时还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力求让每一名群众都知晓《人民调解法》。
三是做好实施准备。全面检查各级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调解流程、经费保障等,及时整改与法律规定不符的部分。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