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解读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

发布日期:2010-10-22    浏览次数:2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解读
   

  日前,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进一步了解《决定》的有关情况,近日,记者采访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一、请简要介绍《决定》制定的背景和主要过程?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面临着日趋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现有发展方式的局限性、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也越来越突出。2009年,我国生产粗钢5.68亿吨,水泥16.5亿吨,分别约占世界总产量的43%和52%,绝大部分由我国自己消费掉了;一次能源消耗达31亿吨标准煤,是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7.5%。而同期我国的GDP只有34万亿元,约合4.7万亿美元,占世界GDP54万亿美元的比重仅8.7%,这种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发展的方式是难以为继的。我国目前以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20%的人口是了不起的成绩,但到2030年,我国人口接近15亿,人均耕地面积要在目前1.38亩的水平上减少10%以上,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不断增大。尽管我国近年来对节能环保高度重视,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2009年全国七大水系劣五质类水质断面比例仍达18.4%,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居世界前列,大气污染、垃圾围城、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很严重。因此,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要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必须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加快培育发展物质资源消耗少、环境友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际金融危机不仅加深了我们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同时也强化了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紧迫性。当前,主要发达国家为振兴经济、获取发展新优势,纷纷制定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加大投入支持,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危机后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宽带网络、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努力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全球日趋严峻的能源、资源、粮食、环境、气候、健康等问题,也将决定一个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2月省部级干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温家宝总理2009年连续召开三次专家座谈会,研究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决定国家的未来,必须抓住机遇,明确重点,有所作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抓紧研究提出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统一认识,明确发展思路和重点,加强统筹规划,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予以扶持,引导全社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关于“要抓紧起草《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规划、政策,报国务院审批”的要求,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20个有关部门或单位,成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在对全国重点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以及社会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思想、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形成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上报稿。国务院于9月8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
   

  二、《决定》主要着眼于解决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哪些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因此,《决定》主要着眼于解决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七个问题:
   

  (一)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发展重点。各方面普遍认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体现国家的战略需求,要体现阶段性特征,现阶段应将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但从调研看,各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也有不同的理解,一些地方基于当地的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将石化深加工、绿色食品、林产业、海洋产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这说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和发展重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为制定重点任务和政策着力点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明确某一产业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任务,引导社会资源的有效投入,并为此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从调研情况看,加快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机制没有形成,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仍然突出。二是技术创新成果转移机制亟待建立,创新成果产业化中介机构缺失,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管理程序复杂、评估作价困难、周期长,职务创新股权激励措施不到位,不利于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三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体系不健全。四是部分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如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的价格形成机制,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三网融合”相关行政管理体制,生物医药产业的新药审批程序,通用航空发展的空域管理规定,卫星应用的军民结合机制等,现行管理办法制约相关行业发展。五是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决策机制,有关规划、政策没有形成合力。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三)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核心是关键技术的竞争。调研发现,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些领域在规模上虽然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组装加工能力强,技术集成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如风能虽然装机容量已居世界前列,但大型风机的设计能力和关键部件的制造技术较弱;太阳能电池虽然产量世界第一,但高转换效率的太阳能薄膜电池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核心技术不掌握;新兴信息产业虽然在系统设备研发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集成电路、光电、高性能计算等领域的基础性技术还有待突破;生物医药产业尽管快速发展,但缺乏创新药物和工程化技术与装备;基因工程开展了大量研究,但工业化的转基因技术不掌握,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新品种速度慢;装备制造业虽然规模较大,但大型装备关键核心部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材料严重依赖进口。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眼于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前沿性、战略性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充分发挥市场的拉动力量。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在市场导入期往往存在种种障碍,需政府推动应用示范、标准制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近年来我国相继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试验网等培育市场和新技术应用示范的措施,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拉动作用。但从调研情况看,各方面普遍反映市场培育力度还不够,手段单一,试点示范推进缓慢,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滞后,有关价格和税收政策不配套,在一些领域还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情况,市场竞争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所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进一步强化培育市场环境,通过加大示范应用力度、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培育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拉动作用,引导社会消费,激励企业创新。
   

  (五)财税金融投资政策急需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十分突出,需要强有力、系统性的财税、投融资政策支持。调研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创业投资规模小,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发达、多层次金融市场不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等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支持方式和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所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财税金融和投资政策要在系统梳理、评价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形成有效引导和有利于发挥社会投资积极性的政策体系。
   

  (六)国际合作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基于全球科技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呈现出在产业链高端共同投资、联合开发、加强分工与合作等新的特点和趋势,国际合作发展是其必然选择。但调研中发现,除少数新兴产业形成了开放式发展的格局外,目前许多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的形式比较单一,不注重前期技术合作,也没有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国际合作发展渠道不畅。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必须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推进智力、资本和市场的深度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七)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调研中感到,各地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很高,都希望抓住这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实现本地经济的较快发展,提升在全国中的位次。但是也发现存在急于求成的趋向。为此,既要保护好、发挥好和引导好地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也要高度重视区域间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避免盲目低水平投资建设等问题。
   

  三、怎样理解和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代表科技创新的方向和产业发展的方向,体现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关联带动作用,是推动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力量。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决定》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高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总体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但其中也有一些技术相对成熟、不具备高成长性的领域,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还将催生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制定《决定》的原则是什么?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决定》是指导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指导文件。制定《决定》坚持了以下主要原则:
   

  一是突出战略性、阶段性、针对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一项重大决策,必须以全球视野,立足国家战略需求,既要认识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进行超前部署和统筹安排;也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制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还要有系统性、针对性地提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涉及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自主创新、完善市场环境、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重大政策措施。
   

  二是处理好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关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紧紧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实际,把握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主线,摆好政府位置。《决定》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是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重点,引导培育市场机制,政府更多地采取宏观调控和间接手段,在一些关键核心领域,要有所作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积极的组织推动作用。
   

  三是坚持企业的主体地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借鉴国际经验,以发挥企业的能动作用为核心,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使《决定》的相关政策向企业聚焦,促进各种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发展成为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
   

  四是体现统筹协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涉及经济、科技、改革、政策法规等多方面复杂因素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既关系当前也影响长远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此,《决定》必须充分体现国家层面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体现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做出长远安排,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决定》提出当前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方向包括哪些?选择这些重点领域和方向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根据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与特点,现阶段应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一是以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目标,着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二是以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目标,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是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着力发展生物产业;四是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
   

  为进一步集中力量,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决定》从上述四个方面七个产业领域中选择了若干重点方向作为现阶段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从节能环保产业看,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适应产业绿色发展的国际趋势,结合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巨大压力,以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和再制造产业等环保产业新业态。
   

  从新能源产业看,绿色新能源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是解决能源危机、优化能源结构的根本出路。近10年来,我国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诸多领域已经形成了国际竞争优势,未来发展应以巨大内需市场为后盾,快速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发展新一代核能;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看,信息技术正在纵深发展并深刻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新一代信息技术依然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最核心技术。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新兴信息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从做强我国信息产业的需求出发,未来应以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为主线,增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的发展能力,加速网络增值服务等新业态壮大发展。
   

  从生物产业看,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将是从根本上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的重大领域,将对改变消耗自然资源的传统发展模式、构建绿色可再生产业体系、促进人类健康产生革命性影响。我国在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具有发展的巨大市场空间,生物产业未来发展要以巩固基础研究、加速推进产业化、有序促进大规模应用为主线,大力利用生物技术开发重大疾病防治新药,加快发展新型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强化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禽和水产品等为主要对象的生物育种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和海洋生物技术产品的发展。推进生物制造技术和产品对传统化工工艺路线的技术替代和对化石资源的原料替代。
   

  从高端装备制造业看,它是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部分,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等突出特点,对于加快我国工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要掌握发展主动权,必须优先重点发展先进航空装备和高速铁路交通等先进运输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建设以卫星应用为核心、以服务国家发展为目标的空间基础设施。
   

  从新材料产业看,它是国民经济各行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瓶颈。其发展要以发挥我国在纳米、超导、稀土等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优势为基础,以满足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巩固学科研究优势,大力发展新材料制备技术和装备,大力推进新型材料产业化,大力推进大宗高端材料规模化生产应用。
   

  从新能源汽车产业看,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行业升级转型的方向。我国要在未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汽车工业体系,必须超前部署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当前,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以产业联盟系列化为途径,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形成知识产权,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需要强调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随着形势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应当适时进行调整。
   

  六、《决定》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是什么?确定目标的依据是什么?
   

  综合考虑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和趋势,以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长期不懈努力的客观要求,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宏观目标应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形成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二是形成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新要求的客观能力;三是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发展的新优势。从发展阶段上看,应按照“三步走”的思路,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到2030年前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15年力争达到8%左右、2020年力争达到15%左右等定量目标,是根据相关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和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测算的,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七、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这些任务主要是针对什么问题提出来的?
   

  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得少,产品进入市场面临诸多障碍。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把科技创新作为中心环节,把市场需求作为重要拉动力量,把国际化发展作为必要的条件,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从强化科技创新看,应针对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的企业创新能力薄弱、核心关键技术掌握少等问题,围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切实加强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支撑体系。核心工作主要涉及六个方面,一是超前部署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二是鼓励企业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并形成产业链发展的工程化、系统集成技术能力;三是释放我国已形成的科技潜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和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四是应以规模化发展为目标,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创新环节,实施若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形成突破口和发展优势;五是大力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大规模支持企业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六是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产业区域集聚,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从积极培育市场看,应围绕促进处于发展初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克服产品和服务市场认知度低、与现有同类产品相比成本高、市场配套体系不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建立等市场进入障碍,切实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示范应用,完善市场应用配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场规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将需求潜力转化为拉动产业发展的动力,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具体而言,一是组织实施若干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信息惠民等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拉动产业发展;二是重点加强新能源并网及储能、通用航空等产业的市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三是应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为各类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从深化国际合作看,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应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密集”的特征,突出“招才引智”的作用,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共同创造和分享国际创新成果;二是应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投入、高风险特征,突出利用全球资本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国际投融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我国企业到境外投融资,多层次多元化有效利用国外资金;三是应适应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的需要,在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分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推动技术和产品“走出去”,促进企业跨国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
   

  八、《决定》突出财税金融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请问在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上有哪些新举措?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当前,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税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激励企业创新积极性的力度不够,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应在充分发挥企业投入积极性的同时,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创新支持方式。
   

  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针对当前政府资金使用分散、重点领域投入强度不足、缺乏稳定投入支持机制等问题,《决定》提出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的作用,重点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的资金投入,专项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引导创业投资发展。
   

  在税收激励政策方面,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力资本、研发费用比例较高、产品发展初期进入市场难度较大的特征,切实完善税收激励政策,重点在落实好现行各项促进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从激励自主创新、引导消费、鼓励发展新业态等角度,针对产业的具体特征,制定流转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支持政策,形成普惠性激励社会资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手段。
   

  在金融政策方面,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大量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创业投资、场外交易、发行债券等多种直接融资支持和政策性融资支持等特点,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包括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信贷方式创新,加大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完善创业板、场外证券交易在内的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发展高收益类债券等债券品种;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规模,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扶持和引导发展创业投资。
   

  九、下一步对贯彻落实《决定》有什么具体部署和要求?
   

  第一,要抓紧编制规划。针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重大任务,也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要落实《决定》提出的抓紧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强相关规划和政策之间的衔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第二,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针对一些重点领域突出存在的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落实《决定》提出的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要求,建立促进“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资源税费调节机制;加快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
   

  第三,要把《决定》提出的重大任务落实到年度工作中。一是要推进《决定》的细化工作,制定《决定》实施细则,编制相关产业具体规划,研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措施。二是落实专项资金,启动创新发展重大工程和市场推广应用重大工程,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深入推进各项具体落实工作。三是指导地方按照国家规划布局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发展局面。
   

  第四,要加强统筹协调。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领域广、主管部门多、产业间交叉融合等特点,要落实《决定》提出的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部际协调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分解落实《决定》重点工作,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政策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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