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

发布日期:2011-05-10    浏览次数:4

  1999-7-7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

  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

  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我们制定了《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