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两翼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0-11-08    浏览次数:2

  按市政府要求,我市将在两翼地区各区县分别建成一个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或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助推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为推动此项工作,经市财政局与市商委、市农委共同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快两翼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两翼”地区农产品销售问题,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建设规模

  各区县要根据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要求,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因地制宜、适当超前确定当地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占地规模和建筑规模。市场建设总投资应在5000万元以上。

  二、建设内容

  除基建、土建外,市场必须建设以下内容:

  1.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建设相结合。

  2.建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3.建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4.建设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

  5.建设安全监控中心。

  6.建设废弃物处理中心。

  7、建设林权交易中心。

  8.设立农户直销区域。

  三、财政补助政策

  1.市财政原则上对“两翼”区县建一个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上所列1-8项建设内容,严禁用于支出购车、会议、培训等工作经费。

  2.经市级验收后,投资总额低于5000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按比例扣减。

  3.市财政在项目立项后预拨500万元到区县,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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