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9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0日

大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实施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保持高于当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到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8%,服务业成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龙头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到2017年,全市服务业集聚区达到40个,成为服务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1.打造“一湾一带一区”国家级服务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投资建设速度,全力推进钻石海湾商务集聚区建设。按服务品类集聚,链条式梯次布局,不断提升人民路—星海湾金融产业带的产业层级水平。扎实推进高新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意和文化产业等发展。“一湾一带一区”成为引领城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引擎,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完善发展城市中央商务区。优化商务业态布局,强化城区辐射作用,继续完善中山金融服务业集聚区、青泥洼—天津街商务商贸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西安路商务商贸区、中华路商务商贸区功能,吸纳国内外的金融、贸易、中介服务等商务要素集聚,培育城市中央商务区。整合达沃斯国际会议中心、金沙滩国际会议中心、星海会展中心等展会资源,逐步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区域性商务会展中心。大力发展会议经济。

  3.提升完善重点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继续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七个一”工程,发展壮大25个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重点集聚区,鼓励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在区内发展。争创15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2个超千亿、2个超500亿、6个超百亿的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4.建设一批县域服务业集聚区。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思路,启动县域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县城中心商贸集聚区、产业新城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服务业集聚区。每个涉农区市县至少发展2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带动效果显著的县域服务业集聚区。

  (二)大力发展总部和楼宇经济

  到2017年,全市总部类企业数量突破15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数量达到60家,税收过亿元的楼宇30座,总部经济实力在东北地区领先。

  5.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构建全市“4 4 4”的总部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提升人民路金融服务、星海湾金融服务、一二九街国际商务、七贤岭软件和服务外包4个总部核心区;建设东港高端服务业、香炉礁商贸物流业、凌水湾创新型产业、梭鱼湾先进制造业4个总部重点区;培育甘井子科技研发、小窑湾国际航运物流、普湾新区综合性和新机场空港4个总部成长区。

  6.引进培育总部企业。完善扶持政策,创新招商模式,优化公共服务,引进域外总部企业,壮大本地总部企业,留住落户总部企业。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国内500强企业在大连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机构,到2017年,我市总部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5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数量达到60家。

  7.积极发展楼宇经济。依托中山区人民路商务区、西岗区奥林匹克商务区、沙河口区西安路商业商务区、甘井子区中华路商务区和体育新城商务区等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培育商务楼宇,引进各类现代服务业企业、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重点打造30座税收过亿元的特色楼宇、品牌楼宇。

  (三)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业

  到2017年,全市金融业税收占服务业税收比重达到18%,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国前十、东北第一,并争取进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位序列。

  8.大力发展金融集聚区。加快推进中山金融服务区、星海湾金融城、高新区金融外包服务基地、甘井子生态科技创新城后台服务基地和保税区离岸金融中心等金融聚集区发展,引进和新设各类金融及融资服务类机构40家。

  9.加快发展金融市场。支持大商所实施“六大战略”和“双倍增计划”,上市期货新品种,建设亚洲期货中心。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及股权投资机构50家,形成股权投资规模500亿元;大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0家;新增上市公司10家,融资100亿元;各类债券融资1000亿元。组建交易(所)集团,发展各类要素市场,要素市场总体规模倍增。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建设区域外汇及人民币交易(结算)中心。

  10.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已有机构,引进和新设股份制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6家,引进和新设金融后援服务机构15家,新增小贷公司80家,推动设立大型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加快发展证券、期货、保险中介、投资、理财、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服务机构100家。

  11.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地方法人机构改革,支持其做大做强。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培育科技金融特色机构30家,科技企业贷款余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市信贷水平增速5个百分点。创新发展航运金融,支持大连港打造高端港航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产业的资金支持。创新发展产业金融,重点推进产业集群融资、产业链融资和产业园区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2.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继续完善中小微金融和农村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余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市信贷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继续推动直接融资,表外业务、票券融资、理财、信托、租赁等创新手段融资总额与新增信贷余额比例提升至2倍。鼓励发展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文化金融、财富管理等新兴金融服务业,有效提升金融支付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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