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关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0-12-16    浏览次数:5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2009年12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要求,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网底”功能,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和补偿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努力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实施目标

  建立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任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激发社区卫生发展内在活力,形成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新型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三、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城乡居民按照规定项目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政府主导。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主导责任,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各市(县)、区政府承担投入的主要责任,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三)均衡适度。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共财政的可承受能力,突出基层、基础、基本和统筹城乡发展,兼顾供给和需求等各方利益,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协调,与公共财政财力及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四)注重绩效。在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相结合,强化激励措施,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

  四、实施内容

  (一)实行预算管理。各市(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行预算管理,经费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年根据所在市(县)、区预算编制的统一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收入全额上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质量优先、效率优先的原则,规范收入行为,其所有收费收入、资产性收益和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上交财政专户。

  (三)支出分类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支出指机构运行经费,包含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人员经费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核定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实行绩效工资后要与绩效考核挂钩。业务经费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分项核定支出预算额度。同时,探索实行按其服务人口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单位综合服务成本(耗材、人力及其他成本)核定支出额度。各市(县)、区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工作量完成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拨付办法。

  (四)结余统筹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经济运行的情况进行年度审核,经费结余全部由财政、卫生部门统筹安排,区分不同情况,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对合理的超支部分(包括政策性减收因素)经财政、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偿。

  五、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率先实施规范化建设的城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09年底前,制定完成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1月起实施;江阴市和城区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于2010年内实施;宜兴市于2011年起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各市(县)、区要明确政府责任,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制订相应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考核,规范机构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正常运作和正常业务开展;编制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编制标准的制订和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引导居民进社区的医保政策;审计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进行专项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对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加强追踪问效。

  (二)加大财政投入,维护机构公益。为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顺利实施,要逐年加大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投入的主要责任,对运转类经费,由市(县)、区承担;对一次性项目经费由市(县)、区承担,初期投入由市政府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顺利实施,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三)加强绩效考核,激发内在活力。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职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分机构考核与人员考核,机构考核以功能体现、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发展潜力等为主要内容,结果作为机构绩效类资金分配依据;个人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评定的主要依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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