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哈尔滨市委全会研究讨论《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即:全面推进现代大都市建设,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翻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非公有经济比重提高到60%以上,三次产业结构由12:38:50调整到8:40:52,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在同等城市中力争晋位。
——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均达到12%以上。
——大幅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住有所居”,四环内棚户区改造完毕,棚户区居民全部入住新居。中低收入群体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
——扩大就业规模。新增城镇就业人口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左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2%以上。
——加速城镇化进程。百万农村人口进城镇,城镇化水平提高到65%。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农田水利化程度达到70%,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4%,农业专业化合作程度达到80%,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实现区县(市)全覆盖,粮食产能稳定在230亿斤以上。
——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实现工业增加值2230亿元,年均增长16%,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化工四个优势产业五年翻番,培育装备制造、食品两个超千亿元产业。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年翻番,打造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和绿色食品三个超百亿元产业。
——大规模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重达到52%。金融、物流、文化、信息服务四大产业增加值实现四年翻番,金融业57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物流业45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文化产业42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信息服务业25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旅游业强势增长,总收入突破96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5%。
——提高教育和卫生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农村社区和城镇社区实现便民医疗广覆盖。
——完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体系,建成国内外一流的市级文化设施,城乡实现便民文化体育设施广覆盖。
——根本扭转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新增城市道路130公里、面积620万平方米,道路完好率95%。彻底改造陈旧的水、热、汽等地下管网,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提高保障供暖水平。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交覆盖范围,公交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85%以上,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5%和1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5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森林覆盖率达到46%。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医疗、教育、文化、农村要素资源流转、行政管理体制、公共事业、收入分配制度等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作者 顾硕)